| 王石凹煤矿“专家”释疑解惑 职工茅塞顿开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9-2 9:33:28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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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彻底消除矿区棚户区,这也就是为什么凡在危房、报废房、老旧房、自建房屋居住的安置对象,在分到新房后,必须与单位签订拆除原有旧房协议的原因。”
“所谓夫妻双方不在局内同一单位工作,意思就是说假如你在王石凹矿上班,你配偶在鸭口矿上班,而你俩在本单位都有棚户房,那按政策规定就只能安置一套。”
这是9月1日,陕煤铜川矿业公司王石凹煤矿在矿退休办举办“专家”解读《铜川矿务局棚户区改造房屋分配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安置办法)咨询会议现场上的一幕。
据了解,自铜川矿务局《安置办法》出台以来,该矿在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研究部署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通过下发文件通知,在中干会、支部例会、区队班前会,层层贯彻传达;在矿区人员流动量大的退休办、房产等显著位置张贴《安置办法》具体内容;并在广播、电视上开办专题节目,每天三次滚动播出政策详细内容。
同时,针对部分离退休老同志由于看不清张贴文字、听不明广播和电视专题内容,对政策不是很清楚,因而产生不少困惑的实际情况,该矿又专门在退休办设立咨询点,由矿棚户区改造房屋分配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担任“专家”,就广大职工关心的棚户区范围界定、分配安置原则、安置对象、安置身份认定、安置房定价原则、分配安置的操作程序及办法、购房款缴纳、特殊问题处理办法等内容耐心细致地为职工现场进行政策解释和疑问答复。咨询会后,现场退休职工纷纷表示,经过“专家”这一讲解,感觉真是茅塞顿开。(白军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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