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畸形维稳观下,每个人都可能被“误抓”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9-23 22:28:05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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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男子赵志斐独自到北京旅游,碰巧与家乡上访者同住一旅馆,半夜被不明人员拉上车送回洛阳,打伤后遭弃街头至今昏迷不醒(9月23日《新京报》)。 不是上访者,却享受了上访者的“待遇”,所以,当地信访办主任说“这是个误会”。然而,我想说:这不是误会。赵志斐的遭遇,是上访者遭遇的缩影。只要一些地方畸形维稳的思维不变,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赵志斐”一样的受害者。 在谈论赵志斐是不是上访者之前,有以下几个问题,必须明确: 第一,即使赵志斐是上访者,也没有哪个部门哪个人有权半夜闯入他的房间,并强行将他送回洛阳。 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而上访,是公民实现上述权利的重要途径。《国家信访条例》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上访是公民权利,任何人也无权剥夺。 没有亲身经历过上访的人,难以体会上访尤其是越级上访的种种艰辛。但凡有别的途径可以讨回公道,估计少有人愿意选择走上这条路。 绝大多数上访者的诉求是正当的,这已成为社会共识。有冤屈而迟迟得不到公道,上访者值得同情。如何善待他们,尽快解决他们的问题,本是各级政府面临的课题。然而,在一些地方,我们看到的又是什么呢?是对上访者围追堵截,是把上访人送进学习班、“黑监狱”乃至精神病院 …… 第二, 人为制造的仇恨,为社会稳定埋下巨大隐患。 且看报道中的一些细节: 凌晨, 被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强行闯入房间押走;在回乡车上,仅仅因为问了一句“你们有什么权利这么做”而被毒打致昏迷……种种行为令人不寒而栗。信访办人员、民警与上访者素不相识,何以这么大仇恨?苦思冥想,觉得只有两个字可以解释:利益。 9月2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省东莞市政府本年度镇街领导班子的量化考核方案中增加了“防范大规模越级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扣分部分,防范不力的镇街领导班子将被扣分。其他地方也有类似规定。在维稳“一票否决”的现实下,“扣分”意味着想往上升的人升不上去,意味着没有堵住上访者的责任人饭碗会成问题。 也就是说,上访者侵害到一些人的利益,这些人自然要置他们于于死地而后快。而当他们将仇恨发泄在上访者身上时,他们将收获同样的仇恨。对社会而言,这蕴含着巨大的危险。 最后,应尽快和畸形维稳思维告别。 当下,各种社会矛盾丛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国家长治久安、百姓安居乐业的头等大事。然而,如果所谓的“稳定”就是百姓什么也不能说,什么也不让他们说,哪怕他们有天大的冤屈,则是对“稳定”本义的背离。为了维稳,不惜随意剥夺公民权利。这种只要不上访、就可不择手段的维稳观,只能导致社会“越维越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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