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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在经历一场官场地震之后,曾听一为官之人说,他肯定不会收受别人的大数额的钱。金额大了,自己可能会记住,送钱的人则一定会记住。收钱若让人铭记在心了的话,就相当于把柄留在他人手上了,既不好玩,后果还会很严重。这话居然很凑巧的在北京市顺义区财政局原局长马万林身上得到了应验。
据新华时报报道,顺义区财政局原局长马万林在任副局长期间,索取部分乡镇、企业钱款共计295万元。
马万林于2009年8月被任命为顺义区财政局局长。2010年,有人向市检察院举报称,他在任顺义区财政局副局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受贿。不久,他便到顺义区纪委投案。
马万林被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实是:担任顺义区财政局副局长期间,于2005年8月至2007年1月,利用其主管企业科争取专项扶持资金的职务便利,为本区部分乡镇、企业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待专项扶持资金获得市财政局批准后,马万林再以活动费、包装费等名义,分别向区内北务、北小营等镇以及企业索取295万元。
蹊跷的是,马万林虽是投案自首,对自己的犯罪感到后悔,但是在对待这赃款的来路认识上,却与查明的事实及其他当事人的证明大相径庭。他自己认为,这些钱都是他人主动送来的,自己从未主动向他人要。当有人直指他索贿,他甚至说,“这些细节我都记不清楚了,他们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是啊,累计收受了他人295万元的巨款,怎么会记住其中一个送钱人的送钱细节呢?难怪咱这马局长会有这如此迷惑的一问了!
官员的受贿,许多都有一个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过程。开始羞羞答答、心惊胆颤,最后主动出击、肆无忌惮。心情也定会是从兴奋到麻木。曾听说一官员关于受贿麻木的感觉。意思大概是,受贿若达到一定地步,钱已经不重要了,只是一个数字上的概念。但为什么还要继续收钱呢?在乎的只是一种凌驾于他人之上的感觉。送钱的人送了多少钱他多半不记得,但是没有来送钱的人他一定会记得。马局长的迷惑同样如此。收钱、要钱的次数多了,金额大了,哪里还会记得谁谁谁来送钱的细节?他没有认识到的是,送钱的人把钱送多了,他们是一定会记住自己把钱到底送给了谁的。
马局长之惑,无他,无非是因为收钱要钱太多太大麻木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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