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谊军:获刑10年未坐1日牢讽喻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9-30 11:21:37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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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9月30日《广州日报》报道,广东省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入狱10年,但其买通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教导员、法医及河源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原科长、医生五人,便堂而皇之保外就医一年多。昨天,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帮助林崇中保外就医的刘某某等5人涉嫌受贿、徇私舞弊案已侦查终结。
在对贪腐者的审判中,法律是公正的,能够使那些敢于大胆伸手,敢于践踏党纪国法的官者受到必要的惩处。2009年7月30日,广东河源市中院判处林崇中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追缴林崇中赃款268。7555万元。这就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正义,体现了法纪的惩治效果与震慑效果,其惩处大快人心。
然而,在法律公正的裁决之后,我们却看到了有损法律公平正义的事实:通过行贿手段,这位昔日的副市长,居然在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之后,一天牢也没有坐过,真正成为了“消遥法外”之人!如果不是根据群众举报,这等的“消遥法外”还将持续多久?
广东省检察院,揭开了林崇中保外就医的秘密。原来,林崇中的家属四处活动,买通了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刘某某、原教导员涂某某和看守所的法医。林的家属又买通了河源市人民医院的一名医生和医务科科长,医务科科长篡改了鉴定结论,使林崇中具备了保外就医的条件。从中,我们可见当前部分地方的司法腐败之可恶,可见整治司法腐败之必要!
诚然,我们必须从制度与管理上杜塞漏洞。广东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杨宇认为,林崇中和看守所人员及医生的私下沟通,检察院不可能完全监督得到,要避免此类事情,只有从制度源头上进行堵漏。据悉,广东省检察院将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全面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并重点加强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呈报、批准等环节的审查。
法等同于儿戏,则无以立国治吏;法被玩于股掌,则无以立威扬纪。法纪的权威必须树立,制裁的效果必须体现,如此,才可使法之建立与推广彰显力量与深得民心。广东江门获刑10年副市长靠假体检鉴定未坐1日牢是一种讽喻,在感慨曾经贪腐者“消遥法外”之后,笔者认为,我们更必须反思部方地方的司法腐败,更必须反思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要坚决以铁腕整饬,须让腐败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须让公平正义从执行上得到全面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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