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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十二五”煤炭新增量不超8200万吨

煤炭资讯网 2012-1-12 12:48:35    要闻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11日电(记者刘宝森)山东省政府11日发布《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表示,“十二五”期间,全省煤炭新增量不超8200万吨,以进一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
 
      《规划》要求,调整山东的能源布局和供给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严格控制煤炭新增量。新建涉煤项目实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水泥、钢铁行业的总量指标全省统一调配使用。严格控制新增煤电机组规模,“十二五”期间,新增煤电机组不超过1039万千瓦。坚决遏制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重点排污行业实行行业总量控制。现有钢铁、水泥和石化等行业要压产、降煤,或增产、不增煤。
 
      按照《规划》,山东将淘汰运行满20年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服役期满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机组以及供电标准煤耗高出2010年全省平均水平10%或全国平均水平15%的各类燃煤机组。
 
      结构性污染一直困扰山东,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比为77.1%。预测显示,“十二五”期间,山东煤炭消费量将在高位上攀升,到2015年,需新增煤炭消费量1.08亿吨,而煤炭每增加1000万吨,二氧化硫会增加2.1万吨,氮氧化物增加1.9万吨,减排难度相应增加一个百分点。
 
      按照国家给山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指标。到2015年末,这个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4.9%、16.1%。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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