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金时代股份公司:煤质与原煤企业负责人年薪挂钩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19 23:08:17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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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提升煤炭质量,实现提质提价增效益,1月18日,黑金时代股份公司制定煤质考核管理办法实行煤质与原煤企业(含托管)负责人年薪挂钩。
煤质考核按月进行,正职每月奖罚限额为0.5万元,全年煤质奖罚总额控制在6万元内。 煤质以发热量计量的原煤企业,按其商品煤月加权平均发热量即(∑n每批次销量×该批煤发热量)÷(∑n 批次销量)与发热量目标值对比,根据发热量提高数量分档对正职进行奖励:增加量在50千卡/公斤范围内的不奖。增加量为50-100千卡/公斤(含下限值50千卡/公斤,不含上限值150千卡/公斤,下同)奖500元。增加量为100-150千卡/公斤奖1500元。增加量为150-250千卡/公斤奖3500元。增加量为250千卡/公斤(含)以上奖5000元。实际发热量低于目标值则对等罚款。煤质以灰份计量的原煤企业,按其商品煤(含原煤和洗煤)月加权平均综合灰份即(∑n每批次销量×该批煤灰份)÷(∑n 批次销量)与综合灰份目标值对比,根据综合灰份降低数量分档对正职进行奖励:降低量在0.25%范围内的不奖。降低量为0.25-0.5%(含下限值0.5%,不含上限值1.0%,下同)奖500元。降低量为0.5-0.75%奖1500元。降低量为0.75-1.25%奖3500元。降低量为1.25%(含)以上奖5000元。实际综合灰份高于目标值则对等罚款。分管原煤生产、煤炭销售的副职按正职的0.85倍进行奖罚,其他副职按正职的0.8倍进行奖罚,总经理助理按正职的0.65倍进行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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