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志辉: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应把握的关键问题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31 18:02:43 论文、言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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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实行基层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对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动党内民主进程,强化当党支部书记的责任意识、宗旨观念,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党支部书记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施行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的过程中,应把握好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荐举的公平性 公推直选是一种全新的选举模式,打破了由来已久由支委或上级党委酌定候选人,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后再由党支部组织党员选举,最后由上级党委审批任用的格局。因此在候选人推荐和选举的过程中,必须保证公平性。也就是说,无论是党员自我推荐还是由党员集体推荐或是由支部酝酿推荐的候选人,上级党组织都应一视同仁,充分相信党员群众的判断,尊重党员群众的荐举意见,支持基层党员群众的选择。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用一把尺子、一个标准进行公平、平等的评价。切忌以主观映像、个人好恶甚至以小集团利益对候选人进行所谓的“遴选”。确保推荐和选举的公平性。 二、程序的合法性 不管是推荐阶段还是正式选举的过程,每个党员由始到终都在参与之中。因此,程序的合法性是保证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的关键。在具体实施时,必须严格按照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党组织推荐党支部书记初步候选人,党委对初步候选人考察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三荐一选”的程序进行,以确保程序合法。在进入推荐和选举的程序时,上级党委应着重把握程序的合法性。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支部书记的选举应在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在将任职条件、选举办法、选举操作程序、监督办法、候选人基本情况等进行公开,按照组织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选前公示、差额选举、组织监督的程序规范操作的同时,要严格把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关、选举程序操作关、组织考察公示关。把公推直选的全过程置于全体党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使选举成为发现人才、优选人才、改进工作、加强党建的助力器。 三、评价的客观性 评价包括候选人所在基层群众的基本评价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考察审核评价。由于参加选举的候选人有可能是意料之中的,也有可能是意料之外的,因此,群众的基本评价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审核评价往往会出现不一致甚至大相径庭的情况。这就需要上级党委谨慎对待,在深入调查研究、仔细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价。 应当注意的是,因工作原因、个人生活习惯、社交风格的不同,长期处于基层生产一线的候选人很可能是默默无闻,没有名气的。而这类平时难见其人、难闻其声、名不见经传的候选人,恰恰在工作上或管理方面有其独到之处,只因平时缺乏沟通交流,以至上级部门对其知之甚少、了解不多。与一些任职的支部委员和善于表现、知名度高的候选人相比,他们处于相对的劣势。如何使“新面孔”与“老面孔”候选人站在同样的起跑线,参与公平竞争,就要求组织部门客观看待、客观评价。 一要不论亲疏。只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摒弃论资排辈,以关系生疏“定夺”的做法,沉下基层,认认真真听取群众意见、真心实意的走群众路线,才能认识人才、发现人才,使有才有德,德才兼备者脱颖而出。 二要客观公正。上级组织部门在审核时不要以“眼熟则优”作主观判断;不要在没做深入调查研究的情况下偏听偏信,甚至干预、压制、否定党员群众的举荐。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推荐意见、推荐理由的基础上,通过认真考察,对候选人哪怕是持有异议的个别候选人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核评价。要充分相信和尊重党员群众的选择意愿。如果组织部门特别是党委成员对群众推举的候选人抱以成见,压制群众意见,公推直选便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三要目光放远。对综合能力强,有发展潜能的特别是年轻有为的自荐候选人,不要片面的求全责备。要给予培养和锻炼的机会,通过培养使其早日成才,以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和党组织发展的需要。参选的党员要抛弃个人成见,站在讲大局、看长远的高度正确评价候选人。千万不要以个人恩怨、私人情感对推荐人或自荐人浇冷水,给公推直选造成负面影响。 四、制度的严谨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是组织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制定和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则是推进公推直选顺畅开展的关键。因此必须在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制度,对公推直选程序进行明确、详细规范的同时,上级组织部门要着力加强选举工作的指导,强化程序执行的监督。确保候选人推荐、资格审查、工作业绩考察考核、民主选举、最终任用等程序的规范性与合法性。在制定相关制度时,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制度应有利于激发积极性的原则 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的参与者是广大党员。通过公推直选不仅有利于保障党员权利,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凝聚力,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的的发挥。而且有利于缓解生产工作中的各种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因此,制定制度应有利于激发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公推直发挥出促进管理、促进生产,增进团结、保证稳定的积极作用。 (二)制度应充分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 选举工作的领导体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上,体现在对候选人的资格客观审查上,体现在选举程序的制定和监督上,体现在对党支部书记工作业绩的考察考核上。因而在制度设计方面,既要考虑充分民主、又要考虑高度集中;既要体现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又要考虑多数群众的意见 。
(三)制度应体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是党的组织原则。而公推直选的精髓是一改过去“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少数人”的作法,实行党员群众“多数人在多数中选少数人”,打破了少数人代表多数人意愿,少数人说了算、选择范围窄的格局。因此,制度应充分体现多数人的意志,突出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四)制度应有利于实际操作的原则
不管什么制度,都必须把操作性放在首位。公推直选的相关配套制度,必须结合实际。系列配套制度应具有连贯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空、大、虚,难以执行、难以操作的问题。 五、效果检验 实行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的最终目的是落实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加深党员对党组织的认识,提高党员及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信任度和支持度,并通过选举充分表达党内意愿与群众意愿,体现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一项新举措。因此,要通过“三看”对公推直选的效果进行检验,以便查找不足,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纠偏。 一看党员受教育度。公推直选是党员的政治生活,党员特别是候选人通过参与公推直选,不但能接受一次客观的评价,而且能在选举过程中受到一次前所未有的光荣感、史命咸、责任感的教育;更多的党员群众则在选举的过程中,以自己的主张和意见的真实表达,通过民主选择自己满意的领头人。因此而言,不论是候选人还是参与选举的党员群众,都是一次难得的受教育机会。通过公推直选,党员对党的认识应得到进一步提高,党性观念应有明显增强。 二看支部工作推进度。应当说通过公推直选产生的党支部书记,面对上级组织的重托、支部党员的信任、基层群众的期盼,必然会在支部建设,基层管理方面大显身手,支部及基层工作推进应更加有力;听民声、晓民情、顺民意、解民忧、办民事,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应进一步强化。
三看群众满意度。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是竞争机制的延伸。通过竞争择优,对促进党支部书记的素质提高,增强支部书记的工作责任感,提高群众的公认度有着积极作用。因此,经过公推直选的候选人走马上任后,组织部门要定期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测评,掌握其实践能力、工作经验、群众支持认可等基本情况,及时与其交换群众提出的意见,指出存在的不足。 通过“三看”,帮助新任支部书记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素质素养,尽快接近和达到群众要求。 总之,实行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必须循序渐进,紧紧围绕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思路,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发挥党组织凝聚力、吸引力和号召力,增强群众对党组织认同感、信任感和支持度为目标。通过支部书记的引领作用,更好的开展 “五好党支部”、“党内创先争优”活动,使党支部书记成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典范,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核心和联系、沟通基层群众的纽带、桥梁。 作者单位: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电公司运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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