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五"千亿投资开发煤层气 产量将达300亿立方米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7 11:02:29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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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6日,《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实施。根据《规划》,到2015年,我国煤层气产量将达到300亿立方米,预计投资1166亿元用于主要地区煤层气地面开发和井下抽采。近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负责同志就《规划》的出台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您怎样评价“十一五”期间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取得的成效? 能源局:“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煤矿、煤层气企业共同努力,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产业规模成倍增长。煤层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1980亿立方米,是“十五”的2.6倍;地面开发从零起步,2010年产能达到31亿立方米,产量15亿立方米。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75亿立方米、利用量23亿立方米,分别比2005年增长2倍和3倍。 二是安全生产实现稳定好转。2010年与2005年相比,煤矿瓦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5%、71.3%,10人以上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下降73.1%、83.5%。 三是组织体系逐步建立。2005年,国务院成立了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各地方政府也相继成立了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协调机构,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沟通、各司其职的综合防治工作体系。 四是形成了产业政策扶持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安全投入、税费优惠、财政补贴、发电上网加价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五年来,中央财政安排煤矿安全改造预算内资金150亿元,支持抽采利用煤层气补贴累计7.2亿元,提高了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五是科技创新取得突破。国家启动实施了煤层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建了煤矿瓦斯治理和煤层气开发利用两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获得了瓦斯防治理论新认识,攻克了多分支水平井钻完井等6项重大核心技术和井下水平定向钻进等47项专有技术。 记者、“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对于煤层气产业来讲,将面临怎样的发展环境? 能源局:“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社会和谐。国家确定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对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将更加有利于煤层气产业发展。国家将一如既往地鼓励煤层气应抽尽抽、多抽多用,继续加大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动煤矿企业整体实力提高,推动煤炭、煤层气企业强强联合,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逐步增大投资力度。因此,无论从政策、经济社会和企业层面上,都为“十二五”煤层气产业的大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另一方面,制约煤层气产业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煤层气勘查程度低,现有探明地质储量难以满足大规模产能建设需要;煤层气赋存具有低含气量、低渗透率、低饱和度的“三低”特征,抽采难度大、技术复杂,现有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还不能适应复杂地质条件;部分煤层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煤矿瓦斯抽采项目规模小、浓度变化大、利用设施不健全,部分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水平低;部分地区瓦斯发电等政策落实不到位,抽采利用财政补贴标准偏低,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采需要出台税费等扶持政策。这些问题都需要“十二五”时期下大力气研究解决。 记者:规划确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能源局:在综合分析总结煤层气产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形势的基础上,《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煤层气产业发展方式,坚持市场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加大科技攻关,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加快煤层气产业发展,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力度,推进采煤采气一体化,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关于“十二五”时期煤层气发展的基本原则,《规划》将其归纳为坚持六个“相结合”。 一是坚持地面开发与井下抽采相结合。在煤炭远景规划区以地面开发为主,实行“先采气、后采煤”,在煤矿生产区以井下抽采为主、地面开发为辅,实行“先抽后采”、“采煤采气一体化”。 二是坚持自营开发与对外合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国内煤层气企业的开发经验和技术,同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 三是坚持就近利用和余气外输相结合。煤层气产业规模尚小,煤层气在满足当地需求的情况下,多余煤层气可通过建设中低压管道或压缩、液化外输。 四是坚持市场引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煤层气开发属投入大、风险高、技术密集型产业,要实现产业化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广大企业开发利用煤层气的积极性。 五是坚持安全环保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瓦斯被视为煤矿“第一杀手”,其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1倍,同时也是一种优质清洁能源。抽采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具有安全、环保、资源利用等多重效益。 六是坚持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相结合。既要重视基础研究,探索出适合我国煤层气地质赋存特点的开发理论,又要加强技术创新,开展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为煤层气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记者:请介绍一下“十二五”时期煤层气产业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能源局:《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40%以上;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达到3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开发160亿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煤矿瓦斯抽采14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1万亿立方米,建成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两大煤层气产业化基地。 《规划》从勘探、开发、利用与科技四个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的重点任务。一是分区域分层次开展勘探。加快实施山西柿庄南、柳林、陕西韩城等勘探项目,为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产业化基地建设提供资源保障;积极推进安徽、河南、贵州、新疆等省区勘探,实施宿州、焦作、织金、准噶尔等勘探项目,为煤层气产业发展提供更多开发区块;加大新疆等西北地区低阶煤煤层气勘探力度,突破西南高应力区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技术。 二是地面与井下相结合提高抽采规模。重点建设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积极开展安徽、河南、四川、贵州、甘肃、新疆等省区煤层气开发试验。建成36个年瓦斯抽采量超过1亿立方米的规模化矿区;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分区域建设一批瓦斯治理示范矿井,探索形成不同地质条件下瓦斯防治模式。 三是统筹管网建设,鼓励煤层气(煤矿瓦斯)高效利用。煤层气以管道输送为主,就近利用,余气外输,统筹建设13条输气管道,总长度2054千米,开展煤层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建设。煤矿瓦斯以就地发电和民用为主,鼓励高浓度瓦斯用于民用、工业燃料,低浓度瓦斯就地发电自用或上网。 四是加强科技攻关。重点开展煤与瓦斯突出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开展如低阶煤和高应力区煤层气开发、煤层气专用钻机、深部低透气性煤层瓦斯抽采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大力推广高阶煤煤层气开发、低浓度瓦斯发电等先进实用技术。 记者:《规划》为我们绘制了煤层气产业大发展的宏伟蓝图。为实现各项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能源局:正如你所说,《规划》提出的目标很宏伟,任务也很艰巨,需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一是强化行业发展指导和管理。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发挥组织协调、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制定煤层气产业政策、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实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目标管理,强化监管监察,加强煤层气行业基础管理,推进行业研究咨询等支撑体系建设。 二是加大勘探开发投入。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及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提高勘探投入最低标准,引导煤层气企业加大勘探投入。吸引有实力的境外投资者、社会资本参与风险勘探开发及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煤层气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三是进一步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落实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企业税费优惠、瓦斯发电上网及加价等政策。研究提高抽采利用补贴标准,制定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税收支持政策、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鼓励政策。研究完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范围,支持涉及安全生产的煤矿瓦斯利用项目。 四是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继续实施煤层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重点项目,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建立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咨询研究专业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煤层气标准体系,鼓励高校与用人企业联合培养煤层气相关专业人才。 五是创新协调开发机制。建立煤层气和煤炭共同勘探、合作开发、合理避让、资料共享等制度。煤炭远景开发区实行“先采气、后采煤”,煤矿生产区实行“先抽后采”、“采煤采气一体化”。已设置煤层气矿业权但未设置煤炭矿业权,根据煤炭建设规划五年内需要建设的,按照煤层气开发服务于煤炭开发的原则,调整煤层气矿业权范围,保证煤炭开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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