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府谷一煤炭公司职工讨要10年工资未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9 9:20:31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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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府谷县黄甫镇人薛水旺向记者反映,由于人事调动,从1989~1999年,10年时间,他不能回原单位府谷县煤炭公司上班,也未领到一分钱工资。从1999年起,公司开始给他发工资了,但他仍上不了班。如今,薛水旺已经退休,他向多个部门反映,讨要这10年未拿到的工资,仍没有结果。 从下属公司回来 无法上班拿不到工资 薛水旺1970年参加工作,1980年调入黄甫供销社。1986年10月,薛水旺被调至府谷县经济技术开发公司驻宁波经营处,人事档案信息一并转至经济技术开发公司。薛水旺告诉记者,府谷县工业品供销公司即是现今府谷县煤炭公司的前身,县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与工业品供销公司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 在薛水旺向记者出示的政府公文中,记者看到,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984年038号文件,“ 关于增设府谷县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并设立驻宁波经营处的通知”中强调,“ 县政府决定增设府谷县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与县工业品供销公司合署办公,一套人员……”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989年01号文件,“关于成立府谷县煤炭公司的通知”显示,县煤炭公司“为乡镇级企业建制,与工业品供销公司一套人马,两个牌子。”薛水旺说:“1986年我被调到宁波经营处,1989年宁波经营处撤销后我又回来了。因为人事档案都在煤炭公司,就准备回去上班,但当时的经理不让我上班,从1989~1999年一直不给我发工资。” 不认可为职工 为何调资表中有其姓名 薛水旺说,从1989年开始,他多次向时任刘经理申请上班,但都遭到对方拒绝。“没有办法,1999年10月,我找了当时的县委书记说了我的情况,刘经理要我们县人劳局出文件,承认我是煤炭公司的,并且要求我自己缴纳10年的统筹费,才允许我上班。”薛水旺说。但文件发出了,他自己也将10年的统筹全部缴纳,刘经理才认可其为煤炭公司职工,工资开始正常发了,但是上班的事仍没落实。 记者看到府谷县人事劳动局1999年10月12日“关于薛水旺同志工作分配的通知”,通知要求县煤炭公司接纳薛水旺至该公司工作。薛水旺向记者展示了府谷县劳动人事局1986年关于部分同志工作调动分配的通知,从该通知中能看出,薛水旺的人事档案在1986年就已经确定为宁波经营处(隶属于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亦即现今的府谷县煤炭公司)。令薛水旺疑惑的是,在1989年至1999年期间,公司领导不允许其上班也不给他发工资,但是,在煤炭公司几次职工工资调整表中,都有他的名字。 申诉时效已过 十年工资该向谁要 薛水旺告诉记者,新任经理 2002年上任后,他也曾向其要求过回公司上班,但未能如愿,只是工资从 1999年开始一直正常发放。 记者来到府谷县煤炭公司,由于该公司前任刘经理已退休,新任赵经理外出。该公司一副经理告诉记者,薛水旺确系煤炭公司职工,但已经于2011年退休。对于薛水旺反映的不允许其上班一事,该副经理表示,也有可能是薛本人忙于其他事不愿上班。对于薛水旺反映的新经理上任后,其要求回公司上班一事,该副经理表示,他们并未见到薛水旺的申请。 薛水旺说,从1989年至1999年十年间工资累计有5万多元,他曾向新任经理要这部分工资,未能要到。他去年曾向府谷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府谷县煤炭公司向其支付10年间的工资及本来应由公司缴纳的统筹费,总计五万三千多元,但仲裁委员会以“申诉时效已过,不予受理”拒绝了薛水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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