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郸市公安局峰煤分局治安大队强化危爆物品管理保安全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9 10:26:05 党群工作 | ||
|
【本网讯】 邯郸市公安局峰煤分局治安大队以“井下保安全井上保稳定”为目标,多措并举强化危爆物品管理和审批,截止到2011年12月22日共批准购买炸药2364.388吨、雷管525.1784万枚,实现了全年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为峰峰集团的安全生产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 严格爆炸物品的审批管控。治安大队爆炸物品专管员积极深入爆炸物品使用厂矿调查了解生产实际,实地掌握生产厂矿使用情况,严格控制爆炸物品审批数量,杜绝违规超存,满足生产所需,实现了爆炸物品安全度节。 严堵非法贩运通道。一是要在井口、矿门口设立危爆物品检查卡点,实施不间断地查控。对检查站位置设置不合理或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根据本地实际进行调整,坚决切断危爆物品非法运输途径。二是加强危爆物品从业单位火药库实行死看死守制度,要求企业领导实行带班制度;爆炸物品运输、储存、作业等活动要实行双人押运、双人交接、双人监炮制度。三是强化爆炸物品搜排。治安大队利用“搜爆仪”积极深入辖区爆炸物品生产、使用厂矿对闲置厂房、出租房屋、职工宿舍和重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方位排爆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危险源,保证了各项娱乐活动的安全举办。 强化爆炸物品的隐患治理。治安大队积极督导爆炸物品生产使用单位废旧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全年共销毁废旧雷管3898枚,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安全稳定。 严格对火工品管控。为确保辖区危爆物品的安全储存、运输、使用,本着“全面、彻底、不遗不漏”的工作要求,对爆炸物品生产单位1家、使用单位18家开展了爆炸物品清理专项行动。通过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审批爆炸物品,坚决实行强化监管、落实措施、消除隐患,坚决防止发生涉危涉爆案、事件, 坚决防止危爆物品流失、丢失和被盗,为峰峰集团的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环境,为广大职工群众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