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惠武 刘 鑫:关联安全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0-17 6:54:55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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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岗位上看小说被安检员抓住,定性为违反劳动纪律,按三违进行了处罚。员工觉得很委屈,自我辩解说:“夜班时间难熬,为了避免瞌睡影响工作,看看闲书,这与安全违章相比根本就是小事一桩。”很多职工听了也为之打抱不平,认为处罚过于苛刻,应该批评教育,给予下不为例处理。乍听起来,说的在理。但细细想来,却不是那么一回事。
缘何有此想法,原因有三:一是在安全管理上就从来没有下不为例这么一说。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安全事故不会长了眼睛青睐谁,或是鄙视谁,只要进入工作现场,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从思想上、行为上进入戒备状态,这也好比战士进入阵地后,就需要时时提高警惕、严阵以待,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行为。在安全上更应该提倡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理念。杜绝各种可能产生下不为例的说法和行为。
二是在安全管理上就必须提倡一心一意抓安全。现在随着各类书籍的增多,员工可选择的工余书籍也比较多,有了这类书籍员工工作之余也能打发闲暇的时间。但不应该的是,有的员工进入工作现场也惦念着书里的故事情节不惜带入工作场地,一边工作,一边浏览,这样非常危险的。首先在工作现场就要集中注意力,不可能一心二用,作业现场随时都有不可预料的事情发生,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人身和设备事故。其次员工在工作状态下浏览书籍里的故事情节极易分散注意力,不但影响自身安全、威胁他人安全,而且还影响工作效率。
三是所谓的小事其具有“隐蔽性”而被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所忽视。“身在险中不知险”,容易使人对违章丧失警惕性。而常以小事为口头禅的员工,总以为自己的经验“最管用”,而忽视了安全规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习惯于在违章小事边缘踏步者的事件后的一种现象也不容忽视,那就是责任人受到处分后感到“冤屈”,一个劲埋怨自己“点背”,大家都潜意识都认可的事轮到自己就出了事,根本认识不到事件的教训和严重性。这也充分说明习惯于小事性违章的产生,很大程度是源于思想认识出了问题,深受习惯于小事性违章所害。
随着时代进步和发展的进程不断加快,员工思想和行为也发生了新变化,各种新情况也会孕育而生,这也就意味着人与安全、工作与安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需要管理者的细心观察和敏锐辨别,认真排解,千万不要有“小事一桩”的思想和思路抓安全、想安全。企业安全工作的成败并不只是单靠安全监督、领导重视就能抓得好、抓得实的,管理者在强化现场安全的同时,还要让员工认识到安全生产不是为谁做,或是做给谁看,而是为自己而做。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既需要持久抓,又需要细致地抓,更需要依靠每位员工自觉抓,只要在广大员工中逐渐形成一个人人抓安全、想安全、保安全的氛围,安全管理才会芝麻开花节节高。(王惠武、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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