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IPO违反证券法 上市或许是一场幻影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0-28 9:11:10 局矿快报 | ||
据CMEN消息, “陕西煤业旗下两大主力煤矿因违法行为被安监部门处以重罚,该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证监会认定的重大违法行为之列。另外,若严格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陕西煤业所属大多数矿井都会因‘超能力生产’问题被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关闭。由此可见,陕西煤业IPO违反证券法,存在法律障碍,上市或许将是一场幻影。”一位投行人士对记者说。
据CMEN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有“超能力组织生产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规定,煤矿超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矿长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3个月内发现2次以上超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必须“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陕西煤业介绍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陕西煤业)是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以煤炭主业资产出资,联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公司、陕西鼓风机集团公司于2008年12月23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90亿股。目前,公司股权结构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7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10%,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6.5%,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5%,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公司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公司2%,陕西黄河矿业集团公司1.5%,陕西鼓风机集团公司1%。(国家能源网/李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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