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亮安全“引路灯”——城郊煤矿实施“台阶式”安全正向激励法侧记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1-10 0:41:23 通讯特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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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年不违章,就能得到4000多元安全工资,等于多拿一个月工资。这是城郊煤矿职工对“台阶式”安全正向激励的一个形象的说法。
“利用经济杠杆调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推进压力传递,强化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实现安全生产责、权、利的有效统一,这是我们实施该激励法的初衷。”永煤控股副总经理、城郊煤矿矿长上官书民告诉笔者。
安全管理上的“大手笔”
面对严峻的安全形势,城郊煤矿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了“保安增资”的安全管理导向,开始探索创新全员“台阶式”正向激励法。
该激励法按照全员参与的原则,对采掘、辅助和地面三类单位均设置100元的奖励基点,在月度递增标准上分别为50元、30元和10元。员工当月无三违、无工伤的情况下全额发放,并逐月呈“台阶式”递增;反之,则根据所对应规定标准进行扣罚,每月在员工个人工资中进行兑现。同时,严格设置奖励执行“红线”,即出现矿井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区队发生较重轻伤及以上事故,员工当月出勤达不到要求等情况,对不同层面员工的安全目标管理奖进行扣除或扣减。
“职工个人安全周期越长,奖金就越高。反之,不但得不到奖励,还会损失其它收入,职工都会算这个帐。”该矿劳资科科长高建华说。
职工不愿上的“光荣榜”
“每天一上班,我就先到会议室瞅瞅正向激励看板上有没有我的名字,没有我才放下心来。”综掘三队职工王亚东说。
既然是正向激励看板,为什么职工不愿意“上榜”呢?
“只有出现违章或者工伤的人才标在看板上,一来是方便记录,二来是让违章的职工亮亮相,也好让其它人有个警示。”综掘三队队长韩红心帮笔者解开了疑团。
在看板上标注有红、蓝、黑、绿、黄5种不同颜色的小旗,分别代表安全、一般三违、严重三违、一般轻伤和较重轻伤。职工哪个月出现违章或者工伤,就相应的空格里标上对应的小旗,取消当月安全奖,并分不同类别将积累的奖励基数减去100元到200元不等,且从下个月重新累加。安全周期越长的职工,一旦出现违章或者工伤,其损失也就越大。这让职工更加重视自主保安,有力地促进了现场安全。
意料之中的“成绩单”
自该激励法实施以来,城郊煤矿“三违”率和轻微伤率双双下降。今年1-10月份,矿井消灭了轻伤及以上事故,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取得这么好的成绩,一方面是抓安全的力度更大了,方法和措施也更多了;另一方面通过这个激励法,职工心里有了更清楚的安全帐。”安检科科长何敏告诉笔者。
为进一步精耕安全管理,在实施正向激励法的基础上,该矿还引入了百人工伤率、百人三违率等统计概念,并作为量化考核区队安全管理效果的重要内容。同时,通过强化自主管理,鼓励区队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安全管理举措,加大了对现场的管理力度,提高了职工的安全自律意识。
“去年以来,我队不但月月完成进尺任务,而且没有出现一例轻微伤,还被评为集团公司掘进标杆区队和安全标杆区队。”开拓一队支部书记吴保同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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