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峰峰集团大淑村矿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保障紧急救援实施效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1-21 21:27:21 简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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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淑村矿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的意见》要求,成立了由矿长为组长、专业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工作体系。
该矿按照上级领导规定成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要求生产单位和机、运、通辅助单位建立不低于30人的兼职救援队伍,所有班组至少配备1名兼职应急救援队员,进行不低于三天的专业培训,各项内容考试合格。井下生产单位必须达到每季度针对自身情况组织一次专业应急演练,党政正职为第一负责人,保障了演练的效果。矿配备专用的应急救援设备、装备和车辆,调度全矿应急管理小组的安排,每半年进行一次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组织全矿学习应急救援规程,各项内容达到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了救援时间、速度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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