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新超、新升两煤业有限公司节能评估和审查报告顺利通过省经信委评审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2-11 7:58:37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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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传来消息称,山西新超、新升两公司的节能评估和审查报告顺利通过评审,并以晋经信节能函〔2012〕374号文《关于山西新超煤业有限公司等3个煤矿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批复》予以下发。
山西新超煤业和新升煤矿两个公司是山西长沁煤焦有限公司的两个下属企业,开工建设以来,两矿一直按照国家节能降耗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始终把节能环保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专业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各类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责任并实行了月度监督考核机制,大大地激发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矿井的建设和节能环保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山西省经信委此次批复的两矿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是经省煤炭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专项评审,并以《关于山西新超煤业有限公司等3个煤矿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预审意见》上报省经信委批准的一个项目,是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评审的。
山西省经信委批复中专项提出,山西新升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设计能力120万吨/年。项目年综合能耗7113吨标准煤(当量值)、12616吨标准煤(等价值)。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5.9千克标准煤/吨(当量值)、10.5千克标准煤/吨(等价值),吨原煤生产电耗21.6千瓦时/吨。山西新超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项目,设计能力90万吨/年。项目综合年耗3428吨标准(当量值)、5658吨标准煤(等价值)。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3.8千克标准煤/吨(当量值)、6.3千克标准煤/吨(等价值),吨原煤生产电耗11.7千瓦时/吨。这一批复对该两个矿井今后的节能降耗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标准,也为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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