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认定山西焦煤集团原董事长家中被抢970余万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2-13 21:47:50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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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山西晋中12月13日电 (记者 冀业)13日上午,备受舆论关注的“网传山西焦煤集团原董事长白培中家中被抢劫五千万”一案,在山西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一审开庭审理。 案件于上午8时30分许开庭,持续到11时20分许。共有三名被告人,涉嫌抢劫罪的罗从军、李端亮和涉嫌非法贩卖枪支罪的彭亮。约30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显示,该院审查查明被告人罗从军、李端亮抢劫的财物为:人民币5876870元、美元17000元、欧元85390元、港币300070元、加拿大元5000元;银行卡(有密码)、消费卡(可直接消费)共38张,卡内金额1285714.39元;金饰品、金条41件,价值人民币1193223元,银制品7件,价值人民币13560元,金、银纪念章6件,价值人民币6510元;玉器31件,价值人民币927450元;手表10块,价值人民币395090元;银元356块,价值人民币242080元;三星、诺基亚手机各一部,价值人民币9269元;4个行李箱等物品,将劫取财物装入其中。后法庭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对其中34张银行卡1265714.39元,因被告人未实际使用,不认定为抢劫数额,但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4张消费卡2万元计入被抢数额。最终该案法庭认定被抢数额为人民币1078万余元。 下午1时许,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罗从军犯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端亮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彭亮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涉案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三名被告人当庭未表示上诉。 据悉,该案由太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2012年10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交由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1年6、7月份,被告人罗从军、李端亮先后使用虚假身份到太原市汇锦花园老年活动中心工作,2011年11月13日6时许,罗、李二人用事先配置的门禁卡打开2号楼地下室通道门,乘电梯到1单元11层后躲藏于楼梯间,6时30分许罗、李二人乘保姆徐某某用钥匙打开1101外门之机,采用暴力手段将其控制,罗夺下起手中的钥匙将内门打开,二人分别持仿制手枪、刀具进入房间,将房中的白妻李某某、白某某、保姆徐某某控制,采用暴力、胁迫手段窃取上述财物。中午12时左右罗、李二人将抢劫财物放到李某某奥迪车上,驾车逃离现场。二人将车停放在太原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大厅门前停车场,后发短信告知车辆停放地点。罗从军使用的枪支系2006年7、8月份,以8000元从被告人彭亮手中先后购买的一只仿“六四”式手枪和两发子弹。 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在山西代表团开放日记者提问环节中,山西省负责同志曾表示,在白培中家中抢劫案发生之后,纪检监察部门就已介入调查,为了有利于案件的顺利展开,已于2011年12月对白培中免去焦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的职务,根据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调查审理工作已接近尾声,将根据白培中违纪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其违纪事实和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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