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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村矿党委推行党员“七权七责”

煤炭资讯网 2012-12-18 10:46:48    党群工作
    【本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党员队伍生机和活力,四季度以来,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薛村矿党委在全矿党员中推行了“七权七责”, 较好发挥了广大党员在安全生产、降本增效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及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根据权责统一原则,该矿党委将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细化为“七项权利和七项责任”。即:重大决策知情权、生产经营建议权、学习培训优先权、组织发展推荐权、评先评优提名权、党内事务表决权、“三重一大”监督权;七项责任,即:政策法规宣传责任、组织决定执行责任、危难险重表率责任、维护和谐稳定责任、困难群众帮扶责任、弘扬企业文化责任、遵纪守法自律责任。党员“七权七责”的推行,充分尊重了党员的主体地位,有效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了平台,同时,也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本网通讯员:张世清      编 辑: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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