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六项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2-21 12:52:52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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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指导、协调、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遵义市安监局积极实施联席会议、监督检查、报告备案、综合分析、工作通报和挂牌督办等六项制度。 一是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遇到重大或带倾向性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商量对策,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实行监督检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网格监管的要求,建立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联合执法检查机制,联合执法检查组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有关企业的安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推动企业完善监管制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有序。 三是实行报告备案制度。对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及时向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报告,进一步规范了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上报程序。 四是实行综合分析制度。定期召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全面科学地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决策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 五是实行工作通报制度。坚持对每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下步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并通报给各县(区、市)政府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扎实做好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是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危害严重、整改难度大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属地人民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跨地区、跨行业以及整改难度特别大的重大隐患,由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六项制度的实行,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属地、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一致,响应迅速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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