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矿集团张双楼矿制定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的实施办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2-25 12:34:55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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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进一步推进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企业廉洁、高效、文明、健康发展,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张双楼煤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张双楼煤矿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的实施办法》。并对违反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将严肃查处。不论担任何种职务,有何种原因,一经查实,一律先予以免职。
对违反规定的随从者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500元罚款。出现下列情形从重处理:(1)值班期间(含双休日值班);(2)带班期间;(3)会议中间;(4)分管范围内发生生产事故、人身事故或在处理事故期间;(5)重复出现违反本条规定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 对在一起用餐,但未饮酒人员,未履行劝阻责任的,视情节给予300元罚款。对参与用酒人员的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给予300元罚款。一年内单位管理范围内人员累计出现三次违规,对负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还对举报人实施奖励,举报一经查实,对举报人给予500元/次的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造成泄密的有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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