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出台《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精简竣工验收程序的实施办法》两项规定,按照精简合并的原则,新规定把原来的6次验收简化为两次,并对参加验收人数、下放验收权限等做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