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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市场价改难以一蹴而就

煤炭资讯网 2012-12-31 22:29:03    焦点话题
      业界关注已久的电煤并轨改革终于成为现实。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自2013年起,取消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之间的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发改委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
  这标志着存在了10年的电煤价格双轨制终于结束,煤炭又向完全市场化迈出了一大步。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煤炭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价格逐步放开,但对纳入订货范围的电煤实行政府指导价和重点合同管理,这一措施对保障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在资源供给、运力配置和价格水平上存在明显差异,限制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导致合同签订纠纷不断,执行中兑现率偏低,不利于煤炭的稳定供应,也是多年来煤电博弈的根源,改革势在必行。
  这一矛盾存在多年,但时至今日才实施改革,应当说抓住了一个较好的时机。今年以来,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发电企业开工率下降,对于煤炭的需求也在减弱。与此同时,近年来煤炭行业前期新建产能将逐渐释放,煤炭供需形势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宽松局面,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差明显缩小,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倒挂,电力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改革的条件基本成熟,也容易得到煤电双方的支持。
  目前来看,由于重点合同电煤价格与市场煤价相近,并没有在市场引起较大波动。但是对于当前的冬季煤炭旺季和电煤市场来说,取消双轨制可能会带动煤价上调,但是由于市场行情较为低迷,价格波动并不会太大,应当在市场可承受范围之内。
  市场的表现也基本如此。近期国内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在全国煤炭订货会已无可能举行的情况下,纷纷自发组织电煤订货会。我省的山东能源集团、兖矿集团等省内重点煤企已于上周举行了订货会。这也切合了此次改革中提及的“鼓励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用中长期合同替代了重点合同煤确保发电企业在煤炭用量上的需求。总体看来,新的电煤产运需衔接机制运行较为顺利,90%的电力企业已与煤企签订完中长期供应合同。
  但是长期来看,煤炭产能将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保持过剩状态,煤炭价格双轨制之后,煤炭价格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继续下滑,煤炭企业的经济效益将不断下降,整个煤炭行业的经营也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相对来看,发电企业的利润空间将不断加大。
  目前,国内部分地区的市场煤价格已经低于重点合同煤价格,在这种情况下重点合同已经不是在保护发电企业,而是在保护煤炭企业,成为市场煤价格的支撑。部分发电厂企业想方设法避开兑现采购重点合同煤合同,转而采购价格较低的市场煤,这是在煤炭“黄金十年”中根本不可能出现的现象。
  电煤价格取消双轨制后,煤电联动就可以实现制度化,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电力价格随着煤价的波动而波动;上网电价就可以依据电力生产成本,按照市场目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进行竞价上网了,“煤电联动”就可以摆脱只涨不降的怪圈,从而推动电力价格随行就市、公平竞争,这将有力地推动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
  此次意见中规定,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这一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充分考虑到了国内发电企业目前所处的困境,在电煤价格市场化后,电力价格仍由国家定价,“市场煤”与“计划电”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电力企业背负的压力将所有增加,所以煤电联动可以有效减缓电力企业压力。
  但是,目前市场煤价格较低,且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炭价格难有较大涨幅,短期上调电价的可能性不大,预计今年电力企业很难再从煤电联动机制中受益。较大的可能是,今年国内煤企中长期供应合同平均价格作为基准值,2014年中长期合同煤价与之比较,然后确定是否实施煤电联动机制,所以很可能下次上调上网电价要到2014年。而且由于终端销售电价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对于调整这块一直比较谨慎,所以本次联动还是上调上网电价,居民生活用电暂时还没有上调的预期,基本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总之,取消电煤双轨制,仅仅是煤电价格市场改革的新一步,理顺市场煤计划电的关系非一蹴而就,仍然需要后期进一步措施出台。同时,电煤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更需要一个有效的监管体制,这都需要一个过程的探索和实践。

来源:大众日报记者 左丰岐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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