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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惯性下的“电改” 是讽刺 更是遗憾

煤炭资讯网 2012-2-10 11:27:29    能源新闻

    2月2日,葡萄牙政府正式对外宣布,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下称国家电网)以3.87亿欧元的价格收购葡萄牙国家电网(下称REN)25%的股份,成为其最大股东。这是中国企业首次在欧洲成功收购国家级电网公司,被外界赋予了里程碑的意义。

    长期以来,欧洲对于来自中国的资本存有一定的顾虑,尤其是对于具有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业。收购夭折殒命者不在少数,如中铁波兰高速公路项目、中坤集团冰岛购地等均功亏一篑。但在当前严峻的形势下,葡萄牙为渡过欧债危机难关,不得不变卖身家,进行国有资产私有化,中国国企才有机会顺利入手。根据公开资料,国家电网之前在菲律宾、巴西购买的电网公司均为盈利状态,若复制此盈利模式再加上REN在葡境内拥有的垄断地位,不出意外此次收购将会有较好的经济回报。

    当然,国家电网进入欧洲市场的意义绝非只是简单的挣钱。外界期待,对于像葡萄牙这样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欧洲国家,诸如国家电网这样的垄断企业进入欧洲市场,将促使其更快地适应市场规则,为中国国内的电力体制改革提供借鉴和助益。

    但现实却并非尽如人意。2010年全年,国家电网的境外投资平台—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达9.47亿元。国家电网海外业务可以称得上是稳步发展,但多年来国内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却仍然进展缓慢。

   国务院曾于2002年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5号文”),定下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改四大步骤。按照这个方案,电价的形成机制应该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即上网电价由国家制定的容量电价和市场竞价产生的电量电价组成;输、配电价由政府确定定价原则;销售电价以上述电价为基础形成,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的机制。

    然而,现实中长期以来,电价形成机制却成了“管住两头,中间不管”。电网公司控制了输配售三个环节,盈利靠的是“吃差价”:压低上游的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提高下游的电力消费者销售电价。“5号文”确立的改革方向推进的非常艰难。在2002年底“厂网分开”已在完成之后,2011年随着“中国能建集团”和“中国电建集团”两大辅业集团的挂牌,“主辅分离”才实现实质性突破,而这一步就用了近十年的时间。

    如今,电改第三步成了业界目光的焦点,围绕着“输配分开”的争议也一直不绝。2011年6月3日,由国务院批转的《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由发改委牵头,“加快输配电价改革,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和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完善水电、核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形成机制,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择机实施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显然,国家有关部门仍然决心继续推进以2002年“5号文”为指导方向的电力体制改革。

    但直到现在,输配的独立核算仍没有成功推进,输配电成本长期无法厘清。此前曾在东北等地开展的直购电试点工作进展并不顺利,业内人士也都将矛头指向了电网公司。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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