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燃煤供热锅炉房“禁新拆旧”

煤炭资讯网 2012-2-10 12:49:50    能源新闻

  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建成区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并逐步淘汰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的既有燃煤供热锅炉房。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对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163座465台燃煤采暖锅炉进行改燃天然气或并入热电联产供热网改造。

  本报讯 (记者张鸣岐)从本市环保部门获悉,为严格控制供热燃煤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本市近日下发《关于严格控制燃煤供热锅炉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建成区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并逐步淘汰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的既有燃煤供热锅炉房。

  根据《意见》,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建成区内新建建筑供热原则上采用热电联产、燃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新建公共建筑有供冷、供热需求的,应当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和燃气作为冷、热源。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燃气和其他清洁能源尚未覆盖的区域,确需新建临时燃煤供热锅炉房的,项目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部门作出改燃并网书面承诺,改燃并网时无条件拆除。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既有燃煤供热锅炉房逐步由热电联产和燃气替代。热电联产管网覆盖的区域应当优先采用热电联产替代。

  根据《意见》,本市还将从审批上严控燃煤供热锅炉房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补建专项供热工程以及其他建设项目涉及供热工程的,应当符合供热专项规划的要求。各区县(包括有审批权限的各类园区、功能区)和有审批职能的市有关部门不得再办理燃煤供热锅炉房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造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此类项目统一由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核准(审批)手续。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向市供热办提出用热申请,市供热办根据供热专项规划确定供热方案,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供热方案进行建设。本市环保、建交委等相关部门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擅自建设燃煤供热锅炉房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对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163座465台燃煤采暖锅炉进行改燃天然气或并入热电联产供热网改造,涉及采暖面积1.169亿平方米。预计“十二五”末,供热燃气年用量将增加17亿立方米,实现每年减少供热燃煤消耗357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86万吨、氮氧化物排放1.57万吨。



来源:天津日报      编 辑:刘勋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