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市强化春节停工停产煤矿矿井恢复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2-12 14:54:32 能源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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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春节期间停工、停产检修矿井恢复生产、建设步伐,使煤矿企业早整顿、早生产、早建设,2月11日,全市煤矿生产建设安全工作会议举行,对相关工作做了认真具体的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绷紧煤矿生产建设"安全弦",高标准要求,推进煤矿生产又好又快发展。严格恢复--验收合格25日前确保恢复对春节期间停工、停产检修的矿井,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者,在2月25日前全部恢复生产、建设。
经恢复前的整顿后,符合生产、建设条件的煤矿企业向主体企业提出恢复生产、建设的申请,由主体企业报所属煤炭管理部门进行恢复生产、建设的检查验收;煤炭管理部门依据复工复产验收标准检查验收,验收合格者由市煤炭工业局复查,对达到安全条件的矿井,按照节前批准的生产、建设内容和矿井实际生产、建设情况,批准恢复生产、建设。 其中,对于系统复杂及有井巷工程的矿井,必须经所属煤炭管理部门确认,并召请矿山救护队进行安全预检,在恢复系统后,方可进行恢复生产、建设前的整顿工作。节前通过市级复工验收批准建设但实际未组织建设的矿井,严格按照停工停产检修矿井恢复生产、建设程序进行恢复建设工作。 改造建设--严格执行"双带班下井"认真落实煤矿建设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精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等,确保煤矿建设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领导干部"双带班下井"制度。煤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做到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保证井下有工人作业就有双方领导干部带班,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必须有登记和记录档案。严禁施工人员在建设、施工单位带班领导和跟班干部不到位的情况下下井作业。 同时,施工单位(工程处)项目部必须配备满足需要的矿建、通风、地测等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入工地后,应建立设备台账。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审查、签字手续。增加前置-- 规范从业人员管理达标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建设,将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和配备以及用工管理列为矿井投产验收和复工复产验收的前置条件,这项条件未达规定要求,不得进行投产验收和复工复产验收。 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和配备,必须达到《太原市煤炭工业局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和《太原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暂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用工管理上,要达到统一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统一管理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要求,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率、煤矿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的五个统一和五个100%。 (记者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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