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煤街洞公司实行井下放炮双牌制度—红牌“警戒” 绿牌“允许”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2-17 15:16:01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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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加强井下放炮管理,严格规范放炮程序,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近日,湘煤街洞公司特制定了《街洞矿业公司井下放炮换牌管理硬性规定》,实行红、绿双牌换牌制:红牌“警戒”,绿牌“允许”。
规定要求: 放炮员必须由有两年以上的采掘工龄,掌握一定的爆破安全技术知识,熟悉爆炸材料性能,责任心强,经培训取得认可的放炮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井下放炮由带班队长和放炮员共同担任。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 入井前,放炮员持红色“放炮警戒牌”,带班队长持绿色“允许放炮牌”和放炮器钥匙; 放炮员在完成装药、连线工作,做好放炮准备后,将自己所持的红色“放炮警戒牌”交给带班队长,带班队长拿到警戒牌后,认真检查放炮地点10米范围内顶板与支护情况及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在确认支护完好、瓦斯浓度符合放炮条件时,派人在规定地点设置警戒,将自己所持的绿色“允许放炮牌”和放炮钥匙交给放炮员,下达放炮命令; 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确认工作面无人后,撤出爆破地点,撤至规定的启爆地点发出放炮信号,进行放炮; 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带班队长、放炮员由外至里认真检查放炮地点支护及瓦斯情况,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放炮员通知警戒人员撤岗并将放炮令牌及放炮钥匙与带班队长的警戒牌交换,恢复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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