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叙永煤矿龚志敏同志被叙永县人民政府评为“见义勇为公民”的称号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3-1 8:12:45 简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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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叙永煤矿保卫科龚志敏同志,被叙永县人民政府评为 “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2011年初,川煤集团威达公司叙永煤矿龚志敏等同志在执行任务时,为了维护企业利益,协助地方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以民爆物品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案件。龚志敏在引诱和抓捕犯罪分子的过程中,他虽被犯罪分子连刺数刀,身负重伤,仍然与犯罪分子英勇斗争,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失。叙永县政府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龚志敏等8人被评为叙永县“见义勇为公民”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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