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尹志明:权利的觉醒比“民调”更重要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3-11 10:59:34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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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上午,街洞公司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部一行四人来到茶山岭煤矿进行员工对矿领导的测评。8点10分,会议室就坐满了人,有的矿工的眼眶还有些黑印,有的员工测评后还需要下井。当党委工作部的陈部长宣读了打分的要点后,特别是叮嘱一句,大家都要用好自己的权利,要让直正负责任有能力的领导打高分,而不是带着私人的情绪,比如某天某班那个领导罚了你的款,你就给那个领导打低分。
发完考评表后,有的员工在认真打分,每个小分都打得很仔细;有的则打分打得很快,过去一看,有几个员工打的都是满分,打分的过程也没有思考,我笑了笑说:怎么都是满分,一位员工笑了笑说:领导都很负责任,当然都应该得满分。 也许这位员工说的是认真的,也许这位员工根本不认为给领导打分是自己一项权利,只图快快完事,早点上班,多赚点钱实惠,这样的情景,在企业,我们似乎也很常见:每年新年开端,往往是各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时候,与职工代表大会的热闹程度相比,职工代表的参加民主管理的热情却要低得多,各项报告是听而不议,或者是议而不深,纯粹是为了完成任务似的,即使是报告的内容,往往成绩谈得多,存在问题却是绕道而行,即使是关于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职工代表也难以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长期以往,即使是职工代表自已,有时也将职工代表大会自朝成“扣肉大会”,吃一餐了事。 职工代表最重要的三项权利为: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如果职工代表的选举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并选举那些有思想,想为员工办实事的代表,相信员工的“民调”也会得充分的体现,即使这样的代表“有刺头”,也有利于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金点良策”,避免企业少走弯路,特别是当前在高层、中层管理人员工资收入与普通员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发挥职工代表在“工资协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的民主管理权利,有利于化解高、中层管理员工与普通员工之间的矛盾和企业的和谐发展,使平均工资体现更多“和谐”的理念,而不是不稳定的对抗与冲突,或者说是与企业的“离心离德”。 事实上,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权利意识也在不断的加强,从两会的提案上,越来越尖锐的民生提案,提高了普通民众参政议政的意识,特别是一些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网络民意往往使国家及时修定了不符合时代主流民意的法律法规,体现更多的民主性,这样的“民调”也得到了支持与共鸣,也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更唤醒民众的权利意识,我想这对于一个民主与法制的社会,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当然社会也应为这种权利的觉醒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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