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汶矿业集团协庄煤矿创新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3-17 10:32:14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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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山东能源新汶矿业集团协庄煤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提升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能力的要求。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基本思路,建立了“有组织、有预防、有调解、有保障”的企业预防调解工作机制,强化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处理争议“第一道防线”的功能,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该矿结合自身实际,着力推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五步走”工作法,努力实现“六三二一一”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目标。围绕“提、预、调、析、纠”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模式,力求达到“六个100%”:即组织建设率100%、制度建设率100%、劳动法律法规普及率100%、调解员的学习培训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和劳动争议案件调处率100%;“三个杜绝”:即杜绝越级案件、杜绝集体案件、杜绝沉积案件;“两个满意”:即企业满意、职工满意;“一个保护”: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个促进”: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目标。 所谓的“五步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法,就是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依次走好“提、预、调、析、纠”五个步骤,用固定的格式来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其中的“提”,就是强化修炼,提升素质;“预”,就是防患未然,预警在先;“调”,就是规范程序,应调尽调;“析”,就是刨根问底,案后剖析;“纠”,就是杜绝重案,制度纠偏。 提。强化修炼,提升素质。充分利用媒体、培训、竞赛等手段,学习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充分利用研讨会、交流会、撰写论文等平台,交流调解工作技巧,提升调解员的办案水平和工作能力; 预。防患未然,预警在先。源头参与。从矿务公开、平等协商、建章立制、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等方面积极参与、主动出击,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实行劳动争议调解分会主任、小组组长定期公开接访、下访制度,及时快速处理劳动纠纷,减少劳动争议发生。做好劳动纠纷的预警排查工作,预警排查人员每月一次将排查情况上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调。规范程序,应调尽调。完善调解制度,规范接访、受理、调查、调解、处结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走上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调解员要带着热情和爱心面对每一位需要帮助的职工,深入细致地做好每一项调解工作,用智慧和真诚化解每一起劳动纠纷,做到应调尽调,杜绝推、转、磨现象的发生; 析。刨根问底,案后剖析。对发生的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员在做到快速进入、快速取证、快速调处的同时,不忘案后梳理、案后剖析,理出案件的来龙去脉、析出案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该矿定期召开案例评析会,将已结案的有代表性的案件拿到会上进行评析,刨根问底,挖掘出导致争议发生的偶然和必然原因,为其它单位借鉴学习; 纠。杜绝重案,制度纠偏。通过案后剖析,找出引发劳动争议案件的规章制度方面的原因,向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反馈,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进行相应整改。将引发劳动争议案件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进行全矿通报,责成其它单位进行自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以“提、预、调、析、纠”为内容的“五步走”工作方法是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新模式,这五个环节是依次顺承的有机整体,各环节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不可偏废。其中“提”和“预”是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基础,是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前提;“调”是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核心环节,是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主体;“析”和“纠”是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必要的延伸和补充,是防止类似案件重复发生的有效手段。 为了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该矿成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书记任组长,矿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其他人员为成员。矿属基层单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分会、小组及调解员。以矿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抓总体,各基层单位调解分会、小组全面实施,调解员具体调处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三级”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对基层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根据《协庄煤矿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分组织建设、预防机制建设、程序建设和作风建设四项,每半年考核一次,年底二次考核综合计算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90分以下(含90分)7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70分以下(含70分)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在与工会相关的评先树优中一票否决;在优秀单位中择优评选3个先进分会、10个调解小组,颁发奖牌;根据各单位自荐情况择优评选出30名优秀调解员,每人奖励500元;年度杜绝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对矿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给予共计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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