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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彻查又一起官煤勾结800亿大案

煤炭资讯网 2012-3-18 8:03:54    焦点话题
  中国工业讯  2010年,临汾市下属的蒲县曝出个大新闻——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涉嫌犯罪“创下”的山西焦煤反腐第一案。一审对郝鹏俊及其家人和煤矿判处的3.2亿多元罚金,创下了中国各级法院判处的罚金刑最高纪录。而山西省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厅级干部王有明被“双规”的消息在坊间一经传出,沁水县39名因实名举报王有明贪腐受贿奔走呼号近十年的老党员为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反腐力度而欢欣鼓舞。

  2003年以来,他们以一个老党员的党性为动力,冒着被打击报复的风险,从未间断过对沁水县“三矿一站”企业改制过程中造成近“800亿”国有资产流失的投诉举报。而王有明的落马是目前为止山西省煤焦领域贪腐数额最大、举报年限最长的一个惊天大案。

  事情源于2001年。占沁水县的财政收入60%的“三矿一站”实行改制,代表“三矿一站”的沁水县国资局与4家公司草签了合组“沁和煤业”的合作协议。 “三矿一站”合为一个股东,由沁水县国资局代表。新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三矿一站”占25%的股份,仅值1250万元!这个数字甚至比被沁水县委、县政府及沁和煤业认可的“审计”报告评估的“三矿一站”总资产4。2亿元、净资产1。2亿元都低了好几倍。而“改制”过程中没有涉及到其最核心的价值来源“三矿一站”最值钱的煤炭资源和土地使用权未列入评估范围,——采矿权。仅这一项,就漏掉资产总额至少亿元以上。在改制过程中除实物资产外,沁和煤业对“三矿一站”的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及无形资产付出任何代价,原国有企业享有的资源被沁和无偿占用。沁和煤业的法人代表不良商人吕中楼采取不办理采矿权变更手续,仍以“三矿一站”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时任晋城市国土资源局的局长王有明曾收受吕中楼巨额现金及北京豪宅两套。案发后,吕中楼与王有明的女儿及司机共同伪造借款协议企图蒙混过关,被山西省纪委查实后将真相还原。 当地干部群众说,在当前中国比赖昌星更牛的腐败分子是吕中楼。

  不良商人吕中楼借助时任关键要职的王有明的黑手达到了将国有资产几乎以零代价的方式转移到了个人名下。山西省煤焦领域专项斗争领导组总结了2011年以来查办的案件特点中也包含了党员领导干部在国有煤矿产权转让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这一类型案件的特点,沁水县“三矿一站”产权改制中,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主要领导人收受巨额贿赂及财产,而将国有资产以股份转让的形式变相地转移到个人手中。以沁和煤炭资源总储量10亿吨来计算,要想获得采矿权至少要拿出10亿资金。而实际上转为民营企业的“沁和煤业”分文未花,侵吞巨大的国有资源。之后,“沁和煤业”又以同样的手段连续在沁水获得两座国有煤矿、两座集体煤矿,总资产超过800亿人民币。

  沁水县由“三矿一站”改制而导致国有资源流失涉及官员腐败的案子,是迄今为止山西煤焦领域贪腐数额最大流失国有资产最为严重的一起惊天大案,王有明的落马不仅告慰多年奔走呼号的老党员们,同时也证明了伸手必被捉的真理,显示了山西省委反贪的力度和决心。

  当地群众反映不良商人吕中楼正在向境外转移资产准备潜逃。这个比赖昌星更“赖”的腐败分子一定不会逃不过法律对他的严惩。记者(刘大成)



来源:市长杂志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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