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蓉红卫煤业:为川煤“禁酒令”叫好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3-2 12:24:27 通讯特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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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整累了,虽然吃盒饭,还得寡二两吧!”2月29日,正在枷担地东风井回撤物资的一名职工在吃午饭前唱说着。 “简直想得出来,昨天党委中心组会议上才学习了川煤纪委头号文件《关于禁止川煤集团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通知》,如果你包包硬是胀得很,你就喝吧,不过我先申明,喝一口老白干,价格超越一瓶五粮液。”来自红卫煤业一名副科级干部在现场说到。 随后,在场的芙蓉红卫煤业、嘉业机械公司近20名干部职工一边吃饭,一边交流着“禁酒令”话题,大家一致认为,这个办法的出台,从管理层来讲,更需要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倘若领导干部小酒微醺,工作时间尚有醉意,出现审阅文件的一个疏忽,一个纰漏就可能影响政策的导向,就有可能错误的传达上级精神,不可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失误;而一名管理人员如果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下午上班时间面红耳赤、酒气熏天,将严重影响了下午的正常工作,该办的事办不了、能办的事办不成,既降低了工作效率又损害公司形象。作为一名基层员工,酒后上班更为安全埋下隐患,“禁酒令”将成为安全保障的“护身符”。 大家围绕着“禁酒令”各舒已见,人人称好。随后,一名来自安全部门的管理人员说:“禁酒令好,贵在坚持。” 一段议论后,这名提着装着“清泉”的员工,放下了手上的胶壶,附和地说到:“算了,晚上回家多喝茶二两”,随后大口地吃着眼前的饭菜。 据悉,2月初,川煤集团纪委以头号文件向川煤总部及下属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发出了“禁酒令”。 文件要求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及执行公务时中午一律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上下级之间检查、汇报工作或各单位内部组织召开的会议等也一律禁酒。川煤集团以外上级领导到川煤集团以及所属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或有外单位领导、业务人员参加的商务谈判、战略合作、业务沟通等重要或特殊接待,中午确需饮酒的,经办部门必须请示办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同意方能安排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对于违规者,文件规定第一次违规给与决定人500元,参加饮酒人200元罚款;第二次违规给与决定人1000元,参加饮酒人500元罚款,并由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违规三次以上,屡查屡犯者及因工作日中午饮酒后耽误工作、酗酒闹事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罚款2000元,取消年度评先资格的同时,部门负责人向所在单位纪检部门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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