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落实 维护职工权益 | |||
| 山东协庄煤矿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抓得实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3-20 16:20:32 通讯特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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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协庄煤矿工会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入手,全面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机制,做到源头维权、主动维权、依法维权,以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该矿荣获“山东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山东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泰安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泰安市首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单位”等几十项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强化措施,规范管理。近年来,该矿工会每年制定下发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章可循,动作规范。并且根据实际出发,突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相结合,与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相结合,与“四五五五”党建相结合,与评先树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把工作重点放在职工工资增长线、奖金分配、福利待遇上,召集职工代表通过与行政领导协商的方式,确定《2012年工资集体协议》具体内容,在职代会上由工会主席代表全体职工与矿行政领导进行签订,如今该矿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已成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平台,为企业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突出重点,务实求新。为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该矿在职工劳动报酬方面,做到了职工工资随企业发展和效益提高而增长,职工工资能够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并以每年10-15%的幅度增长,不存在拖欠现象。每季度由该矿工会牵头,组织人力部、非煤办对非煤民营企业用工、各类保险缴纳、工资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进行检查,确保为企业员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并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解除、终止等工作,有效地深化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大了民主管理力度,维护和保障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加强宣传,规范推进。为使工资集体协商真正落到实处,该矿工会通过网络媒体、电视广播、矿务公开栏、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广大职工群众中,认真宣传《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和《集团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实施办法》,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引导职工意识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保障参与工资分配和获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是维护自身经济权益的最佳途径。从而营造人人了解协商、支持协商、参与协商的氛围,激发了忠诚企业、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增强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理解和沟通,使企业管理得到明显改善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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