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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委令地方亮重金属污染老底 倒逼企业整顿

煤炭资讯网 2012-3-23 9:57:21    能源新闻

【《财经》综合报道】据经济参考报(微博)报道,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监察部、司法部、住建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电监会21日晚间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在2012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要求,各地要在2012年6月30日前,公布辖区内所有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以及皮革鞣制、电镀企业的名单及整治进展情况,更新铅蓄电池企业整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周生贤在会议中强调,特别是在涉铅、镉、汞、铬及类金属砷的重点行业及重点地区,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和“双否决”。也就是说,相关违法企业将面临停止建设或生产、停产整治、停止非法经营活动、追究法律责任等重压;发生重金属重大污染事故的地区,将被取消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等评优资格,并且否决该区域的重金属防治目标考核,从而对其区域环评限批。

报道称,一位参会官员透露,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已通过各部委会签,要求各地在今年4月将整体部署工作完成,分解九部委的任务目标;预计11月底专项行动“收官”。

上述参会官员还透露,相对于2009年以来的历次专项行动,今年的亮点在于,涉铅、镉、汞、铬及类金属砷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相关信息,均被要求比照去年铅蓄电池“环保风暴”的标准向全社会公布。



来源:《财经》综合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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