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玫昆仑:“集装箱廉租房”扇了谁一耳光?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4-12 10:02:12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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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18平方米,日租金只要6元!日前,福州街头出现关于“住人集装箱”出租的广告,迅速引发网友热议,网友戏称之“集装箱廉租房”。(4月11日《东南快报》)
“集装箱廉租房”主要是放在工地、景区或一些公司内部使用,为打工的民工们特别是农民工提供一处住所,无疑值得称道。毕竟,为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民工们建设的城市房子,他们想买却买不起,想租也租不起,不住在“集装箱廉租房”里能够住在哪里? 值得一提的是,像这样的“集装箱廉租房”还颇有市场,在北京、上海、广东早就出现了,并且还深受民工们的喜欢。我不知,他们是真的喜欢,还是一种苦涩的自嘲。不管是什么,其背后折射出来是城市外来工居住条件之差,让人深感无奈。 事实上,这种住人“集装箱廉租房”,是民工们居住生活的真实写照。像来厦门打工的刘木材“蜗居”这种“集装箱廉租房”长达11年,早已成了中国最典型的城市“柜族”。这种“柜族”的存在,并越来越多,实则是在无声地诉说着一个弱势群体的生存艰辛,是对城市“安居”需求的一种渴求,难道不让城市管理者脸红?因为让劳动者体面地劳动,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实打实的行动。为民工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条件,是政府和用人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取得了十分辉煌的成就,理应让国民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没想到的是,还有许多民工们只能以这种“集装箱廉租房”为家?难道我们还能为城市的高楼林立而感到自豪吗?须知,这是以牺牲民工们的权利为代价,是建立在“柜族”们权益长痛之上的凄凉。 城市社会经济在发展,社会越来越和谐,可是还有民工们十分亲睐这种“集装箱廉租房”。这种无奈的亲睐,恰恰折射出社会的和谐之痛。而今,这被过度地渲染,可能不止会伤害更多弱势群体的心。因为让人住这种“集装箱廉租房”不一定是在政府许可之列,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还值得拷量。不管是不是,须知,一个尊重劳动和劳动者的社会,是一个让人“生活得更有尊严”的社会,不是让人乐于当“柜族”的社会。(玫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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