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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出新规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煤矿老板不能置身矿外搞遥控

煤炭资讯网 2012-4-13 16:49:46    安监动态
       日前,云南省宣威市作出“煤矿老板(实际控制人)必须驻矿抓安全”的规定,就煤矿老板(实际控制人)抓安全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三项要求:一是所有地方煤矿老板(实际控制人)必须驻矿抓安全,任何煤矿老板(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游离煤矿或彻底委托聘请矿长管安全,煤矿老板(实际控制人)必须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二是所有地方煤矿老板(实际控制人)必须按要求带头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如不按要求带班或带班少于规定要求的,将按擅离职守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罚,并在全市通报;三是所有地方煤矿每月、每季度的专题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一律改由煤矿老板(实际控制人)亲自汇报,煤矿矿长、安全副矿长只作补充。
   
       近年来,宣威市煤炭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在发展过程中,煤矿安全管理方面暴露出不少问题,其中许多煤矿老板(实际控制人)不懂安全、不重视安全、游离于安全生产之外、搞遥控指挥安全的问题尤为突出,这导致许多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始终落实不到位,造成管理松散,安全隐患多,煤矿安全生产无法保证。
   
 
       上述举措一方面强化了煤矿老板作为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和最大受益人的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强制措施使煤矿老板(实际控制人)加深了对自己企业安全状况的了解,从而更加重视安全、抓好安全。


来源:中国煤炭报      编 辑: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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