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林宏盛煤业南峪煤矿瞒报两起伤亡事故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4-19 23:47:30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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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宏盛煤业下属的南峪煤矿又屡次惊现事故瞒报,并再次引发哄领“封口费”高潮:
事故瞒报一:2011年9月14日下午,44岁的白金照(小名二宝),被煤溜子戳死,煤矿和家属以90万私了。死者系柳林县王家沟乡梁家沟村人。 事故瞒报二:2012年1月10日早上7:30左右,39岁的机采工杨建荣,在工作时被机尾翘起夹在铁梁上致死。经查:死者系中阳县暖泉镇兰家庄村人,妻子杨瑞林现住在中阳县城内,家中尚有母亲和继父。2012年元月13日夜间11时左右,矿方在陕西省吴堡县黄河大酒203房间和207房间与死者家属以190万天价达成了私了协议,并另给了2万元的安葬费。14日,死着拉回家中。 从元月12日起,闻风而至的各路媒体开始铺天盖地而来。12日和13日,矿方开始在太原市的漪汾大厦408室接待各路媒体。14日,发放“封口费”达到高潮。14号下午,在太原市平阳路检察院对面矿方一次性就付给了某媒体5000元“封口费”。按矿方的安排,媒体需要先到煤矿所在地进行登记,由保卫部门的韩科长先行接待,视媒体大小再安排郭矿长或郝经理分别处理“封口费”的多少。 “瞒报流行病”的直接病因是一种与“情为民而系、权为民而用、利为民而谋”背道而驰的为政心态——这种心态所建构的政治逻辑是“罔顾民情、权为己用、利为己谋”,基于上述政治逻辑的治理生态必然腐败,而貌似偶然发生的事故也实则必然。因此,只有加大“瞒报”者为其行为所付出的成本,并全面构筑有公众广泛参与的、透明的监督限权机制,才能惩前毖后,使得“瞒报流行病”的“病菌”和疯狂的“封口费”事件在阳光下无藏身之地——继而真正树立起“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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