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四川筠连重大瓦斯爆炸案有进展

煤炭资讯网 2012-4-4 11:41:35    焦点话题

      本报讯(记者刘德华通讯员张学东詹成刚)3月29日,四川省宜宾市检察院向本报记者独家发布筠连“2·3”重大瓦斯爆炸案已被决定逮捕(本报3月22日报道)的3名涉嫌玩忽职守罪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据悉,此案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案。

      犯罪嫌疑人陈科路,系筠连县安监局驻钓鱼台煤矿安全管理员;犯罪嫌疑人龙山,系筠连县安监局执法二中队队长;犯罪嫌疑人彭燕华,系筠连县维新镇安办副主任。

      2  011年11月25日,筠连县维新镇钓鱼台煤矿因是瓦斯突出矿被该县安监局要求停产,待专家评估下达指令后方能作业。同年12月20日,筠连县政府再次发文要求全县所有煤矿停产整顿。今年2月1日,钓鱼台煤矿违规开工,组织50多名工人下井进行开工仪式;2月3日,该矿再次组织30名工人下井维修作业时发生瓦斯爆炸,造成13人死亡、1人失踪、4人受伤的特大事故。

      陈科路作为驻矿安监员,明知该煤矿属于停产整顿矿,没有经过专家组评估,不能进行任何作业,且明知该矿要开工,却不执行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擅离职守,严重不负责任;龙山作为执法二中队队长,对驻矿安监员陈科路的工作没有及时安排布置,没有督察其是否按时到岗,未正确履行职责;彭燕华身为维新镇安办副主任并系该矿“盯守人员”,没有认真履行每日监控职责,未发现和及时制止煤矿私自开工和违规组织工人下井作业。

      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渎职行为致使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均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宜宾市检察院侦监处提前介入该案的侦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检察日报      编 辑:徐悉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
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