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峰峰集团薛村矿严格落实“十不装”放炮管理规定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4-8 9:56:58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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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峰峰集薛村矿严格落实 “十不装” 放炮规定,制定奖罚措施,严控过程管理,确保了放炮管理落到实处。
该矿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放炮管理“十不装”及处罚规定》,明确规定瓦斯员、放炮员、生产班组长对不符合装药放炮条件的有权停止工作,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对当班瓦斯员、放炮员、生产班组长每人扣除本人岗位工资的10%,累计计算。对严格执行放炮规定的人员进行大力宣传和适当奖励。此举,大大激发了干部职工落实“十不装”放炮管理规定的积极性。
要求安监部和职能部门下井对现场放炮操作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并对每名瓦斯员、放炮员、生产班组长进行现场提问,查看是否掌握放炮“十不装”内容,对回答不完善、不正确的,责令停止工作到单位车间学习,由本单位主管区长负责培训学习。经过培训,熟练掌握 “十不装”放炮规定内容的,到安监部再进行考试或提问,合格后方可上岗。通风区为了保证现场作业环境符合规定,要求瓦斯员、放炮员每班到作业现场后,对采掘工作面的档尘帘、喷雾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向矿调度室、安监部、单位值班室进行汇报,并留有汇报记录,及时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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