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攀煤花山矿工会多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5-12 18:01:11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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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年来,川煤集团攀煤花山矿工会充分发挥职工维权职能作用,从维护职工民主权利、经济权益和生活保障权益为出发点,以“四个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矿区的和谐发展。
坚持职代会制度,落实职代会职权。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总体方针,在每年召开的职代会上,将企业重大决策、经营管理、职工切身利益、企业廉洁建设提交职代会审议,做到审议不漏项;对职代会组织机构及职工代表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职代会机构的健全和作用发挥,每次召开职代会时,职工代表围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职工生活及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
坚持矿、区(科)、队和班务四级公开制度。按照党委领导,行政负责,纪委工会监督,职能部门配合,职工群众共同参与的公开工作制度,大力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深化以工资奖金分配为主要内容的各级公开制度,做到工资表上墙公示,增加了干部职工工资的透明度,四级公开率达100%,把职工最关心的切身利益置于群众的监督下,确保了工资奖金分配的公正和公平。
坚持平等协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总体工作方针,每年组织职工代表与行政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加大了从源头参与的维权力度;还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法律监督检查组织,定期开展活动,接待处理职工来信来访,从细节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坚持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了各级女工组织机构,配备了专职女工干部,每年组织女工进行体检、安排困难女工进行“两癌”体检、增加女工卫生费、选派优秀女工到外地疗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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