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庄煤业被自治区授予“全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5-21 20:15:29 简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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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决定,授予36家企业 “全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平庄煤业榜上有名。
近年来,平庄煤业坚持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作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凝聚企业发展合力”的有效载体,坚持把握三个要素,构建六大保障机制,有效地助推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形成了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奉献企业的浓厚氛围,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增长。2011年,原煤产量完成3776万吨,商品煤销量完成3728万吨,利润完成18.5亿元,上缴税费20.4亿元,职工收入以12%的速度连年递增。在国电集团2011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平庄煤业被评为“先进单位”,公司党委被国电集团党组授予“十佳”基层党组织称号。公司领导班子被国电集团评为“四好”班子。企业诚信晋级为AAA级单位。曾荣获 “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又被内蒙古自治区命名为“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公司工会曾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能源化学系统先进工会”和“自治区首批示范化企业工会”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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