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5-5 9:07:04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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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赣府厅明[2012]71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今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0〕32号)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强调,江西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范围是: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重点内容是: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尤其要把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假借技改整合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未经“三同时”审查验收合格擅自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和擅自延长试生产时限、烟花爆竹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
《方案》强调,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4月中旬至9月底结束,集中6个月左右时间,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主要分制定方案、自查自纠;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督查总结、巩固提高等四个阶段进行。
《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沟通协作;依法依规、把握政策;加大宣传、强化监督;注重结合、统筹推进。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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