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紧盯县乡 明确责任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5-8 21:59:12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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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的,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要引咎辞职;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要引咎辞职。这是日前重庆为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提出的要求。 重庆市明确了区县、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的责任和行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各产煤区县政府及其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煤矿企业层层签订责任书。 重庆市要求合法矿井“守好家,护好院”,不受非法行为的侵害,不给非法开采可乘之机。同时对非法采煤窝点探矿许可、矿井证照、法人主体、矿权审批、安全级别、验收复产、矿井安全等10个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四个一律”严厉打击。公安部门将积极介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引起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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