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隐患要查根 治隐患要治本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5-8 22:03:10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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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安全隐患就存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这一点已被人们广泛认识并得到普遍共识,因此上上下下形成了一整套的查找隐患的工作制度,由此形成了就隐患抓隐患整改的工作机制。无论是政府监管部门还是企业都建立了各自的隐患整改闭合机制,谁查处的隐患谁都有责任过问这条隐患是否得到整改,由此陷入了一种怪圈,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始终围绕着隐患转。今天发现一批、整改了,明天又发现一批、整改了,后天乃至大后天。 就隐患性质而言,人们把它划分为三类:一类为固有隐患,一类为渐进性隐患,还有一类为随机性隐患。安全是需要排查隐患的,特别是对于随机性造成的隐患,不及时排查,很容易酿成事故。但问题是,隐患的存在到被发现总会存在一个过程,也就是说,隐患查处总是会滞后于隐患的存在,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始终不断的进行安全检查、查找隐患,可事故仍然是不断发生的主要根源。就隐患产生性质,除固有隐患不是人造成的,其它任何隐患都是人所造成的。而固有隐患虽然不是人造成的,但人也是可以控制的,所以,隐患产生的根在人,对于人就要问,这个隐患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会产生?是管理缺陷还是制度漏洞?钱是人们生存的必需品,对钱的喜爱是人们的天性,如果把钱比作隐患的话,可以想象,钱的隐患要比生产隐患大得多,但为什么管钱的很少出现事故呢,原因就在于,在资金管理上,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及运行监控流程,纵观世界先进企业,无不例外都是这一模式。煤矿开采由于受其动态环境影响,临时、对付、凑付的思想较为严重,又由于煤矿当期的企业效益并不完全取决于当期的企业管理,所以全面的系统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较之先进企业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也是煤矿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第一、努力消除安全监管工作误区。在现行安全管理中我们还存在几个误区:一个是体制的误区,将安全与生产从体制上隔离开来,而且各成体系,导致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意识弱化、淡薄。我们都知道安全是干出来的,不是监督出来的,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安全有人专管,导致管生产的不注重安全。我们知道,一切影响安全的因素都在生产管理者手中,比如掘进头正在打眼,水管断了,是停止打眼等水管接上再打还是干打;变电所控制一个工作面的检漏坏了,是等着将检漏修好再干,还是将检漏甩了;掘进工作面遇构造需改变支护方式,但无特殊支护材料,是停下来采等支护材料来了再干,还是接着干?这些决策在现场管理中随时随地都会遇到,关键取决于现场管理者的态度,生产过程中不注重安全,仅靠安全去看,是绝对看不到位的,这是我们体制上的误区。第二个误区是管理上的误区,这些年来,我们在安全上始终在干一件事,就是挑毛病,发现隐患、提出隐患、监督隐患整改,形成了就隐患抓隐患的工作格局,安全始终围绕着隐患转。实际上我们想到没有,隐患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会产生?我们可能归结为我们生产现场是动态的,但实际上动态的现场就必然会产生隐患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这是因为,按目前现有的开采技术,除冲击地压的防控目前尚不成熟外,其余完全是可控的,出现问题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就会减少或杜绝隐患的产生。我们目前是就隐患抓隐患整改,今天发现了一批隐患、整改了,明天又出现一批,安监部门始终围绕着隐患转,对于为什么会产生隐患,隐患是怎么产生的却无人过问了。第三个误区是投入上的误区,生产是安全的源头,安全问题只有从生产源头抓起,才能解决安全问题,炮采变综采是生产投入,但最终解决的即是生产效率问题,更是安全问题;小溜子变成大溜子,也是生产投入,但解决的又是安全问题,改变炮掘工艺变综掘工艺,实际上最终解决的还是安全问题。片面强调安全投入,实际上投资导向偏了,导致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实际上煤矿安全与生产是分不开的,如上所说,炮采改综采,是生产还是安全?支护改成锚网索喷联合支护又是生产是安全?所以硬性的将投入分成安全投入显然是不到位的,实际上煤矿应引入安全成本的概念。第四个误区是培训的误区,企业不是学校,不能按学校模式培训企业员工,企业的培训是现场需要什么,就应培训什么,当前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企业的培训应该始终围绕着企业的需要来进行,企业培训不能由政府代替,政府不能包办培训,否则导致培训针对性不强以及水土不服的现象实属必然。如何破解这些误区,除了依靠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解决问题以外,我们在当前还是要抓好安监队伍的自身建设。 第二、抓好责任追究。抓责任追究是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美国总统尼克松说过“无论任何组织,最糟糕的事莫过于提供过多的安全感,那里的人们会变得越来越懒惰,需要使用积极的激励办法来保持士气,但是偶尔在有明显正当的理由时,解决个把人的职务也能使队伍振作起来,这种兴奋剂是任何组织都需要的。追究、具有立威、威慑、娇正、方向控制和引导的作用。追究,首先要明确责任,只有事前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由谁来负责,才能促进责任者责任的落实,才能使被追究者服气。对于一件事,谁都有责任又谁都没有责任的,这件事肯定不会干好。前些日子,某公司安全监察部对某矿不进行煤层注水罚通风区二千元,后来这件事被某个领导知道了,这个领导就追问罚通风区谁了,回答说罚区长,这个领导又问罚哪个区长,回答说罚主管注水的区长,这个领导很较真,找到了注水的区长,一问说这件事没罚他,这个人然后又说:“凭什么罚我,注不成水和我有什么关系,打钻也不归我管,钻没打出来让我怎么注水?”如果再往下问可能还存在水管的事,钻打完了没有水管也注不成水。还有一个矿,一个掘进头没上自动放炮喷雾器。一问说坏了,被扔在帮上。问什么时候坏的?回答说坏了一个多月了。再问坏了怎么没修呢,汇报给谁了?没下文了。使用的东西是允许坏的,问题是东西坏了谁承担损坏的责任?谁承担维修的责任?谁承担告之的责任,谁又承担临时补救的责任,如果这些责任细节明确了,落实到人头上,还会出现放炮喷雾坏了无人管的现象了吗?我们目前的责任制都是由下往上制定的,而且大多都是安监部门制定的,所以内容太宏观,不具体,不细化,而且责任和权力不匹配。实际上,责任制应该是由上往下层层制定的,矿长给副职定责任,副职给中层正职定责任,中层正职给副职定责任。由此类推,这是因为责任和权力是相配套的,有什么样的责任就应赋予什么样的权力,责任、权力、利益是管理平台的三根支柱,缺一不可。缺乏责任,自身就会衰退,不思进取;缺乏权力,管理者的指令就会变成废纸,难以执行;缺乏利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就会下降,消极怠工。有了责任,还必须得追究责任,追究那些因失职、渎职造成问题责任者的责任,否则责任制也会形成虚设。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对安全事故、三违行为、各类隐患“零容忍”的工作理念,加大安全责任追究力度,以此来“严抓不落实的事、严惩不落实的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切实增强了各级干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第三、抓好监督考核。实践证明,人是离不开监督的,再好的责任制离开监督也会等于零。20年代,美国艾默瑞航空货运公司的总裁到日本参观,看到日本的航空货运工作由另担改成了集装箱作业,可以减少很多因零散搬运而造成的货物损毁的理赔损失。这个总裁回来后做出了由常规搬运改由集装箱搬运的规定。但这个规定执行的不好,一个月下来使用集装箱的数量不到45%。总裁很恼火,于是做出了两条规定:一个是每名搬运工要做好集装箱使用记录,第二条规定是设了一个专人,由这个专人计算每天集装箱使用率。这一规定实行后,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规定当天,集装箱使用率就达到90%以上。英国管理学家赫勒就此得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当人们知道自己的工作成绩有人检查的时候就会加倍努力。这个观点也被称作赫勒观点。赫勒认为:“调动员工提高积极性的基本方法有两种,一个是监督,一个是激励”,考核也是监督的一种形式。如果我们按照赫勒的观点,将每名员工包括管理者的日常行为都予以考核的话,那么每名员工的安全行为是否会往好的方向转变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考核的办法就是建立员工安全行为考核档案,建立安全行为考核办法,将员工不安全行为按照权重值予以扣分,并配以相应的考核程序和运行制度以及奖励和处罚办法。我们以前的思路都是扣到多少分给员工什么处罚,实际上这种思路是被动的,按行为学理论,人是在表扬中成长的,人普遍需要的是正向激励。我在北京听过一堂美国人讲的课,讲的是团队精神对个人的影响,做了一个实验,将三个人蒙上眼睛,依次往一个箱子里扔硬币,看谁扔进的硬币多,老师设计的场景是,第一个人扔时,不管扔远扔近,课堂的人谁也不知声,第二个人扔时,大家都起哄,往相反的方向引导,第三个人扔时,大家帮助正确引导,结果是,第一个人扔进了一个硬币,第二个人一个都没扔进,第三个人却扔进了八个。当老师问这三个人当时有何感受时,第一个人说感到无助、盲然,第二个人感到愤怒,感到失落,第三个人感到团队的意识,感到温暖,感到希望。这个实验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团队的意识,团队的正向激励作用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因此,我们在设计安全行为考核办法时,也应以正向鼓励为主,设立几个档,没扣到那个档的分就应给那个档的奖励,扣分达到上限的给予处罚,如果我们按着这个思路设计考核办法,我们不难发现,员工之间会因奖励数额的不同而引发互相监督的行为,这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建立安全行为考核档案的关键是如何界定哪些行为是不安全行为。前些日子某领导到一个矿检查,在井下等罐时看到两名工人在往罐里推综采架子用的平板车,推时平板车掉道了,然后就用推车器硬推,推到罐门时平板车打斜了,于是工人找来一根铁管,作为支点支这个平板车,结果由于用力过猛,平板车上的一个卡勾一下子打了回来,险些将这个人的腿打断,像这样的干法显然是经常性的,一次两次可能不会出事,但总这么干迟早会出现事故的,象这样的干法就是不安全行为。如何发现这些不安全行为,如何避免这些不安全行为,如何改善作业环境和作业工艺,没有实际经历的肯定不会知道。所以开展一次每名员工讲述我的一次安全历险经历教育活动是必要的,将这些经历总结出来就是最好的不安全行为界定的标准。有了标准还是不够的,关键在于作业者的业务素质、管理者的监督和考核。目前看这项工作还得由安监队伍来做,各级安监部门要建立考核档案,并进行考核奖罚。 第四、抓好单项工程的验收监督工作。德国心理学家瑞格曼做了一个拉强试验,比较个人绩效在群体绩效中的作用。实验看出3个人的拉力只是一个人拉力的2.5倍,8个人组成的拉力只是一个人拉力的4倍,这个实验证明了一个道理,群体规模越大,个人绩效越小。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现象的呢?是群体职责的分散。因为群体活动的结果不能归结为某个人的作用,个人投入与群体产出关系不大,当个人认为自己的贡献在群体中无法衡量时,效率就会降低。这个试验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当责任落不到人头,无法区别责任的时候,这件事不会干好。如何区别责任呢?就是验收,增加验收把关环节。某一个矿的运输大巷,上边是巷道风流净化,下边就是轨道绝缘,轨道绝缘能起作用吗?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现象,缺少验收环节。现场中存在隐患是谁造成的?是生产人员。是生产作业人员不按规范动作而留下的,这些隐患目前都是靠各级领导、业务保安部门和安检人员发现,以安检部门发现为主。因安检人员的素质、分工、责任心的不同,有些隐患会存在很长时间。以电气设备失爆为例,电气设备存在问题大多都在移动设备以及接线工艺上,像做电缆接头,高压进线嘴灌漆这类活,做完后,是否合格?用什么标准证明已合格?目前还没有规范,干完活后是否合格谁也不知道,只取决于今后能否被安检等人员发现。我到过美国,美国宾馆内的插头是带有标签的,标签上注明这个插头是谁检查的,下次检查的日期,如果在下次检查日期前因这个插头而发生事故,这个检查人员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不要小看了这个标签,这个标签就是责任,如果我们都按照这个思路设计管理办法控制手段的话,可以肯定的说,出现问题的机率就会大大降低,这些由于施工者不按规矩施工,所留下的隐患就会被控制住。所以,建立单项工程施工验收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安监人员要加大对于验收环节的监督力度,从隐患和问题中查验收把关制度是否落实,验收把关手续是否健全完善。 第五、实行隐患倒查。隐患的种类很多,体现在方方面面,但仔细分析后不难发现,无论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都和人的因素有。隐患产生在生产过程之中,而生产过程又是由人来完成的,所以说,人是造成隐患产生的根源,但在生产过程中,我们大量看到的是各种各样的隐患和问题,而不是隐患产生的根源,就像我们看到病人一样,知道这个人有病,但得的是什么病,只有通过医生检查才能知道,但怎么得的病未找到,没找到病因,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上解决。治病是为了救人,查隐患是为了消灭事故,如果查隐患只是为了查隐患,而消灭不了隐患,这样的查隐患又有多大的意义呢,所以,各级安检部门在查隐患的同时,不仅能查出隐患,更重要的是要查出隐患产生的原因,查出造成隐患的责任者,以及在管理上、制度上说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否则就像熊瞎子掰苞米一样,掰了一棒丢一棒,到头来隐患仍将存在。 发现隐患容易,一罚了之也容易,难就难在查找责任者上,大家都被处罚,等于大家没罚。没受到处罚的处罚显然等于没处罚。所以,各级组织都要建立严格的隐患倒查责任机制,形成制度化和倒查流程,确保隐患倒查机制落到实处。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要重点由现在的检查向监察转变,要由查隐患向查责任、查制度、查管理漏洞延伸,要由监督现场向监督管理延伸,由监督作业人员行为向监督管理人员行为延伸。要做到不仅能发现问题,而且能够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从制度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不让生产过程带病作业,不让现场带病组织生产。要加大技术监察力度,一些重大隐患往往都源于技术层面的漏洞,设计上留下的隐患靠管理手段予以袮补是很难到位的,一旦管理不善就容易酿成事故。我们这方面吃过不少的亏。技术监察光靠一个人是不行的,要组织技术监察例会,要形成组织意见,以报告形式呈报。安全检查不等于安全监察,要强化安全监察,发挥安全监察部门的监察作用。安全监察部门不仅能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提出问题,找出问题的症结及主要原因,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第六、强化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主体作用。安全是干出来的,不是看出来的。用看的思路来设计安全管理的话,安全是不会管到位的。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生产干、安全看的管理体制,造成生产专业人员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这就是隐患和问题层出不穷的根源。我们知道,煤矿生产中,安全与生产在现场中时时刻刻处于关联状态。比如,掘进打眼时,水停了,还打不打眼?风机停了,还干不干点零活?检漏坏了,是否等修好后再干活?设备坏了需要动用风电焊,在哪地点焊?煤仓堵了,用什么方法处理?再比如,工作面遇构造,需要采用特殊支护措施,可是现场没有材料,是否立即停下等来材料再干?瓦斯压力超过0.74Mpa,是否等抽降到规定值后再采?等等,这些问题每时每刻都会遇到,怎么办?关键取决于生产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态度,如果生产管理人员不站在安全角度谋划生产的话,不考虑安全而盲目决策,那么靠安检人员去看,无论如何是看不到位的。如何让生产管理人员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安全是自己的主要职责,这是最重要的!而做到这一点现阶段看应该注重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要建立隐患联带责任追究制。现场的所有隐患都和区长和专业矿长挂勾,而重点是要和专业矿长挂勾,问题出在现场,但根子在专业矿长,现场管理人员在遇到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决策时往往取决于矿长、专业矿长平常处理问题的态度。目前看,对专业矿长的追究矿安监处的力度是不够的,需要公司安全监察部予以追究。安全监察部要加大追究的工作力度,要一追到底,要追出汗来,通过联带责任的追究促进各级领导责任的落实。二是督促专业线建立本专业线的安全管理办法。自己的安全自己管的重要标志,就是看你这个专业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办法,在管好你这个专业安全时,你这个专业建立了哪些制度和办法。我们知道,安全管理存在于煤矿生产的全过程,安全与生产密不可分。所以,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张升董事长关于“安全与生产必须作为一个整体”和“要从安全入手抓生产,而不是从生产入手抓安全”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提出的“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抓安全首先要抓质量标准化”的工作理念,各生产业务部门要严格履行安全管理、隐患整改、质量达标等职责;各生产专业线都要制定针对性安全管理措施。三是加强小班交接监督。监督检查各专业小班岗位交接班,安全评估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这是生产抓安全最重要的环节。四是建立专业自行追查制度。督促各专业建立本专业自己的安全生产事故及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并检查其执行落实情况,要明确哪类事故,哪级隐患由专业哪个层面组织追查,对于需专业矿长层面组织追查的,公司安全监督部要进行督查。五是建立细致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专业建立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确认制度,建立确认单;建立零星工程派工单制度,建立派工表,并监督检查这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七、强化安全培训向实用型转变。人的素质可以弥补因环境、装备不到位所带来的风险。所以,在当前技术、装备不十分完善的情况下,人的素质决定着安全的成败。人的素质靠何来?靠培训。特别是目前煤矿员工素质不高,人员流动较大的情况下,更需要强化安全培训工作。安全培训不同于学历教育,讲什么,讲到什么程度,用什么衡量培训效果,目前看还没有一个判断的标准。因此,社会上到处都在抢着办安全培训班,因为安全培训只有利益没有责任,没有责任的事,这件事能办好吗?!就企业内部而言,也存在着照本宣科,按书本讲课的问题。校门出来的老师不会讲,现场管理人员不愿讲。再者,现场管理人员自身都有一摊工作,授课的随意性较大、系统专业性较差。如何解决安全培训针对性不强,水土不服的问题,从政府来看,要鼓励引导市场化社会办学体系,用人单位按市场机制自行选择培训公司,并实行契约化管理。企业内部的安全培训,要摆脱学历教育模式,按着用什么、缺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进行。现在岗的采区以上干部都要强制教学,要把教学当做自己的一项职责,必须讲,必须按教培中心安排的教学大纲来讲;二是矿副总以上干部要和专业老师结对子,让老师熟悉现场,了解现场,掌握实践经验;三是对教师的教学方式方法进行培训;四是用课件教学,用视频教学。改革培训方式,由灌输式向启发式转变,由姿体语言教学向视觉判断纠错式转变,由死记硬背向理解融汇式转变;由单一的听觉式向视觉冲击式转变。五是建立教师资质认定制度,无论专兼职教师都必须经公司资质认定,并进行等级评定,按评定等级领取不同的讲课费;六是对三、四级培训中心进行季度检查评定,达到标准的给予奖励;七是发动学员及听课人员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和教师资质评定挂勾。通过这些措施,提高教学效果,提高员工素质,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安全培训工作应纳入安全监察业务范围之内,不仅严格考核,而且要对安全培训质量进行监察,对培训失职责任进行严肃追究,从而促进安全培训质量提高。 安全问题说到底是人的问题,解决人的问题,关键强化管理,隐患是管理不到位的直接反映,只有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才能最终解决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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