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子长县“天任煤矿”发生两死一伤瞒报事故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6-10 0:05:59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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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力酿事故 两死一伤被瞒报 子长县“天任煤矿”3•23矿难的调查
2012年3月23日晚9时许,子长县天任煤矿发生井下事故,造成2名矿工遇难,1名矿工受伤。事发后,该矿对此隐瞒未报,私下与遇难矿工家属协商,以巨款赔偿私下了结。
根据知情群众提供的线索,本报特派记者赶赴子长县进行了深入的调查采访。
6月4日至6日,记者一行在当地公安民警和热心群众的大力协助下,调查得知:2012年3月23日晚9时许,天任煤矿提升煤炭的罐笼升井时发生故障,井口的石头被撞倒塌,一起上班的3名矿工,2名当场死亡,1名被塌成重伤。
死者贾小林,终年46周岁,生于1965年1月18日,家住子长县安定镇唐家川村6组。家中68岁的老父亲贾学友和70岁的老母亲刘翠琴均已年迈多病,儿媳南小红带着孙子贾雷雷和孙女贾苗苗住在瓦窑堡镇郭家沟村。事发后,矿方和南小红及其亲友协商以98万元的一次性赔偿私下了结了此事。
死者折旭生(小名羚羊,村里叫他耀生、永生),终年50周岁,生于1962年9月23日,家住子长县南沟岔镇石窑湾村。事发后,矿方和其妻子杨小爱、儿子折延枫、女儿折成香及其亲朋协商以178万元的一次性赔偿私下了结了此事。
伤者折海生,现年38周岁,生于1974年9月28日,家住子长县南沟岔镇石窑湾村,现正在延安医院诊治,已脱离生命危险。
6月6日下午,记者就天任煤矿事故瞒报一事采访了子长县煤炭局主管安全的雷副局长,他告诉记者该矿是技改矿井,一直就没有生产,根本不可能发生事故。记者将先前的调查情况反馈给了雷局长,他表示尽快和县煤矿安全监察大队联系组织调查,并将结果回复给媒体。
据了解,子长县政府成立了煤矿安全监察大队,安监局副局长兼任大队长,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安全,这样一来煤矿安全监察大队就和煤炭局的关系很不融洽,相互争权力、推责任,无形中造成了煤矿安全监管的缺失或漏洞。
采访中,还有煤矿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县各产煤乡镇政府、公安、安监、煤炭、环保、税务、工商等部门长期以来借各自职务之便,向煤矿索取赞助费,煤矿敢怒不敢言,矿业主为了不受损失,为了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铤而走险,私自违规甚至违法组织生产,而从煤矿索取了赞助费的部门只能睁只眼闭只眼,最终导致了一次又一次的矿难。
矿难的发生有其许多的不确定因素,然而透过事故发生之后的反应与原因调查,大多源自于人为的因素。除去矿业主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因素之外,任职官员的不作为才是其根本原因。面对矿难,所有的愤怒和无意义的反思都已经廉价。矿难的发生不应该只唤醒普通民众的同情和怜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一个个残缺家庭的出现,最应该被唤醒的是那些“乐观的”管理者。只有严查、严惩相关责任人,才会给死者一份安宁,给百姓一个明白。
矿难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矿业主和监管者对安全、对生命的漠视。如果有关部门能监管到位、措施得力、在事故发生前能够防患于未然,那么这些煤矿的安全事故就会越来越少,整个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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