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煤化集团神木能源发展公司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6-14 8:57:37 简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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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5月27日,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正式发函同意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属于新办的电力企业(2010年8月成立,2010年开始运营并取得营业收入),主要从事炼焦尾气发电业务,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条“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所规定的内容,属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该公司2011年度发电业务收入超过总收入70%以上,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在2012—2014年期间,每年发电业务收入如超过当年总收入70%以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时,按15%税率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后减半执行)。特别是2012年至2020年,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公司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预计累计可减免企业所得税2亿多元。(赵小平 罗根伟 高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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