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为兵:矿难猛于虎 责任重泰山——《矿难启示录》给我们的启示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6-14 9:05:12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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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上午,新光集团微山昭阳煤矿大会议室座无虚席,十分安静,员工们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屏幕上惊心动魄的画面,每张面孔都流露出严肃而又沉重的神情,由该矿组织观看的《矿难启示录——全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剖析》录像在这里上映。
近年来,在安全生产中,全国煤矿事故在工矿企业中最为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为认真吸取外单位的事故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该矿用两天时间,组织全矿职工观看此录像。
请让我们走进矿难事故现场,重新目睹一幕幕令人撕心裂肺的惨剧。2005年2月14日15时01分,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矿集团)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4人死亡,30人受伤(其中重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4968.9万元。2008年6月13日,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安信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造成35人死亡、1人失踪、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91万元。2008年7月21日下午3时30分,广西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井下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当时有57名矿工被困井下,最终21人获救,36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989万元。……面对如此一起起惨痛的事故、一幕幕惨烈的场景、一条条逝去的鲜活生命,职工长吁短叹,泪水不停地在眼眶里直打转。每一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虽然都得到了应有的处理或绳之以法,但留给我们的教训和启示是极其深刻的。矿难,罪魁不在于事情本身而在人!一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管理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管理;超能力组织生产,违规、违章作业,疏于监督管理,玩忽职守;技术管理不到位,安全职责不明确;超层越界非法盗采等等是造成诸多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不仅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我们国家在国际上的声誉。
安全承载着人类历史上最大的重量,维系着我们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因此,关注安全是我们永恒的主题。正如该矿领导在讲话中所言:“我们不要‘带血的煤’,需要职工的安全、企业的安全。”这就要求我们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章意识,从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做起,遵章守纪,精心操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护煤矿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少受损失,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愿人们心中警钟长鸣:矿难猛于虎,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胡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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