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煤集团多举措确保个人购房资金 “阳光透明”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6-15 7:59:48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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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个人购房资金使用过程“阳光透明”。6月13日,湘煤集团下发通知,要求各项目单位要定期将住户交纳的购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住户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棚户区项目改造工作打好资金基础。
一、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个人购房资金“专款专用”。 各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位要及时将住户交纳的购房资金归集到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账户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挤占、挪用资金,严禁用于各单位生产经营支出。
二、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个人购房资金“安全有效”。 各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位不得将住户交纳的购房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严禁因资金周转不畅而影响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进度。
三、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个人购房资金使用程序“正确规范”。 各项目单位在使用住户交纳的购房资金时,要严格按照内部制定的资金审批程序进行,并于每周五上午将本周住户交纳的购房资金使用情况报集团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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