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海军:从劳动保护谈安全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6-20 20:27:27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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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我们的井下走走,会发现一种现象,从表面上看,大家都穿戴上了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水靴等等,但这些用品的新旧程度却不一样,有的平整利落,有的却皱皱巴巴、“张牙舞爪”。按理说,对从事煤矿井下工作的员工,企业是以同样的标准和时间发放劳保用品的,为什么实际穿戴的却不一样呢?说穿了,就是我们有些员工,将劳保用品移作他用了。骑摩托车跑通勤的将安全帽当做安全头盔,工作服、水靴则是全家人还有亲朋好友一起穿,更有甚者,卖给了收劳保的二道贩子,赚点外快(本人亲眼见过N次)。新的劳保用品就这样流失了,上班又不能不穿戴劳保用品,只好拿旧的对付。
穿戴破旧的劳保用品必然会带来安全隐患。有的旧安全帽外壳已经老化,内层的垫网也有破损,这样的安全帽在复杂的井下作业环境中,如果遇到意外,如何经得住磕碰撞击,怎么能保证安全?有的水靴已经穿得靴底的防滑纹都磨平了,还舍不得换一双,穿这样的水靴走在水大或是陡峭的工作面,是非常容易滑倒摔伤的。破旧劳保用品对员工的危害确实不可轻视。曾经从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事:某矿井有一员工下井时穿了一件破旧的工作服,当运输皮带运转时其衣袖因无法扣紧,不慎被托辊绞住,结果该员工的整个手臂都被绞了进去,落了个四级伤残。劳保用品都是有使用年限的,过了规定的时间就无法起到劳动保护的作用。
员工穿戴劳保用品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如果因穿戴破旧过期的劳保用品,给我们的健康和生命带来安全隐患,一旦造成严重后果,那不是金钱所能弥补的。劳保用品绝不能移作他用,必须实实在在地用到劳动保护上,并且根据劳保用品的有效期自觉及时地更换新的劳保用品。
对我们煤矿来说,为员工配备劳保用品是件好事,但好事要做到底,这就是还要让员工真正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并把它作为安全检查和考核的一项内容,对正确穿戴的予以鼓励,不正确穿戴的予以批评教育,乃至必要的处罚。要对员工完全负责,就应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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