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垣“4·13”煤矿透水事故 原矿长终身不得再任矿长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6-26 11:56:23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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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襄垣县善福联营煤矿发生透水事故,被困11名矿工全部遇难(山西晚报4月17日报道)。事发后,我省成立了由省煤监局、省煤炭厅、省监察厅、省安监局等8个部门及长治市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6月25日记者从省安监部门获悉,目前事故原因已查清,有关人员受到处理。 经调查,这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因长期非法组织生产造成的责任事故。该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过期的情况下,长期借维修整顿、卸压推进为名进行非法开采。首先,是违规掘进施工。该矿在12-2皮带巷掘进过程中,未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规定。从3月底开口掘进,到事发时共掘进约54米,掘进过程中从未进行探放水作业。其次是违章指挥作业。该矿在接到当班班长向矿调度室报告透水征兆后,矿领导违章指挥工人继续冒险架棚支护,未在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贻误了现场人员的撤离时间。依据有关条例和规定,对襄垣七一善福煤业有限公司处以600万元罚款,依法没收非法生产煤炭所得收入并处罚款。吊销该矿矿长王根喜的《煤矿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终身不得担任矿长职务,并处以一年年收入的罚款。(记者 郑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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