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段永杰:岂能借“卖国贼”当道具亵渎真相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6-28 6:45:10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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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初,陕西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政府非法拘禁一名怀孕7个月的女子,强制引产其肚中胎儿。因不要赔偿,坚决要求法办责任人,强制流产事件陷入僵局。被引产的7个半月胎儿父亲邓吉元接受德国记者采访后,被当地人骂做“卖国贼”,还在邓家门口打出“痛打卖国贼,驱出曾家镇”的横幅。甚至威胁要把他们全家驱逐出镇。(兰州晨报2012年6月26日)
看到这则新闻,不得不为这些人的“爱国”活动感到悲哀和愤怒。塞缪尔•约翰逊曾经说过:“爱国主义,是流氓最后的庇护所。” 邓家在事件调查结果早已过了当地县政府承诺的最迟期限,却迟迟未能公布的情况下万般无奈接受德国《亮点》周刊记者采访,这让轰动一时的陕西引产案再起波澜。当地有关部门恼羞成怒,指责引产孕妇一家卖国,似乎一下子就获得了正义感,变得出师有名了。然而,这一切都与“卖国”无关,在真相的世界里一切都不容亵渎。 强制流产事件,本应成为媒体对政府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良性互动的开始,未料,镇坪当地政府组织官员和村民打出横幅:“痛打卖国贼,驱出曾家镇”,对邓家极尽侮辱、威胁和围攻。此举不仅是对当地政府此前所谓处理责任人、深深道歉的态度的巨大讽刺,更是对消除自身特权腐败,保障民众人身享有充分自由的渎职和犯罪。
其实,“卖国贼”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成了当地政府掩盖真相、转移注意力的道具。究竟怎么样才能称得上卖国?无非是出卖自己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并将这部分利益让渡到别国手中。反观邓吉元一家,他们只不过是最低层的普通平民。况且,一个穷得连4万元超生罚款都交不起的家庭,有什么资本卖国?一个连自己呵护7多月已成形婴儿的生命都无法保住的普通家庭,有什么资格卖国?难道只因其接受了德国记者采访就成了“卖国贼”?简直是无中生有,乱扣帽子!
另一方面,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追踪宣传报道新闻事件的真相及内涵,宣传正义,传播弘扬真善美、揭露抨击假恶丑,就是一个称职合格媒体应该做的。一个新闻事件,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无论发生在哪里,只要有新闻价值,中国的记者可以采访报道,外国的记者同样可以采访报道。从这方面说,记者是不分种族和国别的。同时,接受媒体采访,不管是国内媒体还是国外媒体,都是一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如果受访者的言论侵犯了其他人的名誉或其他正当权益,被侵权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甚至控告诽谤犯罪等方式解决,但将接受外媒采访称为“卖国贼”,说轻了是故意扣帽子,说重了就是打击报复。
就此案来讲,当地部门将7个月的孕妇非法拘禁、强制引产,铸成大错后不思悔过,却助纣为虐,雇人在邓家门口乱拉条幅,乱扣帽子,这是明火执仗地污辱人格、侵犯人权的行为。显然,此举已经突破人伦底线,刺激人的情感。然而,所谓的人权,在真相面前不是可以随意践踏的,因为真相有穿越一切的力量!真相面前人人平等!真相不容任何谎言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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