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部门:班组长有权抵制违章指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7-11 5:27:38 简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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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邹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 《规定》明确了班组长享有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力解决时有权拒绝开工、停止作业,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规定》还要求,煤矿企业班组工会小组要设群众安全监督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按规定程序在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班组中聘任煤矿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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